根據省發改委、省教育廳相關文件精神, 2月23日, 市教育局、市發改委聯合發佈公告, 明確我市2018年春季學期學校收費標準, 家有孩子準備入學的家長們, 趕緊看過來~
一、小學
城市小學:自願入夥費(伙食費)按實收取, 不得盈利。
農村小學:自願入夥費(伙食費)按實收取, 不得盈利。 不得收取住宿費、蒸飯費。
二、初中
城市初中:住宿費按照同級價格主管部門核定標準收取;高中招生考試費按同級價格主管部門核定標準收取;自願入夥費(伙食費)按實收取, 不得盈利。
農村初中:高中招生考試費按同級價格主管部門核定標準收取;自願入夥費(伙食費)按實收取, 不得盈利。 不得收取住宿費、蒸飯費。
三、普通高中
省級及以上示範高中:每生每期學費460元、課本費300元、作業本費30元;住宿費按照同級價格主管部門核定標準收取;高中畢業會考費按同級價格主管部門核定標準收取;自願入夥費(伙食費)按實收取,
市級示範高中:每生每期學費340元、課本費300元、作業本費30元;住宿費按照同級價格主管部門核定標準收取;高中畢業會考費按同級價格主管部門核定標準收取;自願入夥費(伙食費)按實收取, 不得盈利。
一般高中:每生每期學費280元、課本費300元、作業本費30元;住宿費按照同級價格主管部門核定標準收取;高中畢業會考費按同級價格主管部門核定標準收取;自願入夥費(伙食費)按實收取, 不得盈利。
各級各類學校不得代收商業保險費。 學校在軍訓期間不得向學生收取軍訓費、住宿費、交通費、照相費等費用。 按照國家規定組織新生軍訓, 可按招標價格收取軍訓服裝費, 不得加價。 普通高中取消招收擇校生(三限生)和“三限”政策。
嚴禁將中小學按照國家和我省課程改革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學活動、教學管理範圍內的事項納入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範圍。 嚴禁將講義資料、試卷、電子閱覽、電腦上機、家校通(校訊通)、取暖、降溫、飲水、校園安全保衛等作為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事項。
四、幼稚園
公辦幼稚園只向入園幼兒收取保育教育費(簡稱“保教費”), 對在幼稚園住宿的幼兒可以收取住宿費。 公辦幼稚園保教費、住宿費按照價格管理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
公辦幼稚園為在園幼稚教育、生活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費用, 應遵循“家長自願, 據實收取, 及時結算, 定期公佈”的原則, 不得與保教費一併統一收取, 不得收取書本費。
在公辦學校(幼稚園)就讀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普通高中學生、幼兒免收學費(保教費), 民辦學校(幼稚園)參照同類公辦學校(幼稚園)標準執行。
各學校所有收費專案及標準, 必須向社會公示, 未公示的專案嚴禁收取。 違者, 嚴肅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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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12358、5260311、2228857
巴州區:12358、5262828、5282091
南江縣:12358、8222877、8225538
通江縣:12358、7230903、7230437
平昌縣:12358、6226044
恩陽區:12358、3368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