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吃完藥後見不得光, 服藥後曬太陽或用類似光源照射, 在幾分鐘到幾小時內就會出現水腫性紅斑或水皰, 感覺灼熱及刺痛, 急性症狀消失後, 皮膚會變得鬆馳、乾燥、粗糙、有色素沉著。 或者是出現類似濕疹的表現, 可發現紅斑、丘疹、水皰, 皮膚變得肥厚或苔蘚化。 這些情況都屬於藥物光敏反應, 前者是光毒性反應, 後者是光變應性反應。 光敏反應是光線作用於皮膚引起的異常反尖, 可以是免疫性反應, 可以是特異性的, 可由外源性的藥物或化合物引起, 也會是系統性紅斑狼瘡、卟啉病、煙酸缺乏病、著色性幹皮病等疾病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