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違法銷售煙花爆竹, 瀋陽2個煙花爆竹零售點被查處, 經營者被罰3000元, 並且終身不得經營煙花爆竹。 2月23日, 瀋陽禁放禁售煙花爆竹的第一天, 市安監局組成4個檢查組, 對390個煙花爆竹臨時零售點進行了全覆蓋排查。
累計發放16.8萬張“安全提示卡”
今年施行的《瀋陽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明確, 我市三環繞城公路以內的地區為煙花爆竹銷售、燃放的限制區域。 在限制區域內, 銷售時間為農曆臘月二十三日至正月初七日, 燃放時間為農曆臘月二十三日至正月初七日、正月十五當日和經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重要節日、重大慶典等活動,
昨日12時前全部裝車返庫
2月23日, 瀋陽禁售禁放煙花爆竹的第一天, 市安委辦組織各級公安、安監、行政執法部門, 深入一線加強煙花爆竹零售點管理, 嚴查將煙花爆竹混裝成箱、繼續銷售行為;督促批發企業和零售業戶在2月24日8時前完成回庫, 2月25日8時前完成設施設備拆除。 當天, 市安監局組成4個檢查組, 對涉及有臨時零售點位元的地區進行督查,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由主管領導帶隊,
截至17時, 已拆除煙花爆竹臨時零售點銷售亭267個, 執法人員對上午正在裝車返庫過程中, 依然存在違法銷售行為的2個零售點位進行了查處, 依法對經營者吊銷零售許可證, 罰款3000元, 並將其列入煙花爆竹安全管理“黑名單”, 終身不得經營煙花爆竹。 同時, 公安部門組織各級公安、交通警察、巡特警聯動巡查, 結合巡邏交通管理, 勸阻、制止非法燃放煙花爆竹活動, 依法處理違法燃放行為。
初八至十四強化燃放管控
市安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下一步, 安監部門將加大煙花爆竹禁售禁放期的宣傳力度,
瀋陽晚報、沈報融媒記者 劉宏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