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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賄、運輸毒☆禁☆品 淄博檢察機關公佈12起案件

大眾網淄博2月25日訊近日, 記者從人民檢察院案件資訊公開網獲悉, 高新區檢察院、沂源縣檢察院共公佈12起案件, 涉及受賄罪、運輸毒品罪等案情。

高新區檢察院公佈8起案件

經淄博高新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韓慶華(男, 55歲, 案發前任淄博高新區環保局副局長), 利用職務之便, 多次收受相關企業人員的賄賂共計467000元, 為企業謀取利益, 構成受賄罪, 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3年, 並處罰金200000元, 受賄犯罪贓款467000元依法沒收上繳國庫。

經淄博高新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王飛(男, 26歲, 山東省濰坊市安丘市人,

某公司工作人員),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 私自截留侵佔公司財物, 數額巨大, 構成職務侵佔罪, 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6年, 並處沒收財產200000元。

經淄博高新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蔣銘(男, 39歲, 山東省濟南市平陰縣人), 虛構可以幫助協調關係處理房屋拆遷糾紛、包辦駕照等事實, 騙取他人財物, 構成詐騙罪, 被依法判處罰金5000元。

經淄博高新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李鵬(男, 35歲, 山東省淄博市桓台縣人), 運輸毒品99.03克, 構成運輸毒品罪, 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5年, 並處沒收財產20000元。

經淄博高新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蓋洪波(男, 36歲, 山東省濱州市惠民縣人), 因瑣事在公共場所放火, 危害公共安全, 並致一人重傷,

構成放火罪, 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1年, 剝奪政治權利2年。

經淄博高新區人民檢察院批准, 犯罪嫌疑人牟學振(男, 34歲, 山東省淄博市淄川區人)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依法逮捕, 目前案件在進一步偵查中。

經淄博高新區人民檢察院批准, 犯罪嫌疑人張帥(男, 27歲, 山東省淄博市淄川區人)因涉嫌盜竊罪被依法逮捕, 目前案件在進一步偵查中。

經淄博高新區人民檢察院批准, 犯罪嫌疑人崔海林(男, 44歲, 河南省周口市沈丘縣人)因涉嫌盜竊罪被依法逮捕, 目前案件在進一步偵查中。

沂源縣人民檢察院公佈4起案件

近日, 沂源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聚眾鬥毆罪、故意傷害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徐凱, 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近日, 沂源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詐騙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秀鑾, 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近日, 沂源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盜竊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陸雲鵬, 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近日, 沂源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經營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陳興亮, 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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