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場中, 容易發生勞動爭議。 一旦遭遇職場意外, 勞動者需要依法維護合法勞動權益, 而提供相應的證據則是必需的。 因此, 勞動者要提高依法維權意識, 平時多留心, 及時保存一些職場證明、證據, 以防萬一!同時, 有些職場證明不僅關係勞動權益, 還間接影響住房、出國、子女上學等生活事項, 也得注意保存!
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簽訂勞動合同是對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法律保障。 簽訂勞動合同有利於及時處理勞動爭議, 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如果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提起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在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 勞動者要想證明存在勞動關係可以採用下面幾個證據:
①工資發放記錄, 如蓋章的工資條、工資卡的銀行記錄;
②考勤卡、工作證等;
③社保繳納記錄, 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是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一個強有力的證據;
④工作記錄、出差的相應證據等。
工資條工資條不僅能反映員工每月工資總額, 還能判斷是否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企業有沒有在工資中扣除員工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以及個人所得稅。
根據我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六條第三款規定: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 並保存兩年以上備查。 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依據這一款規定, 企業不發工資條違法。
加班證明身在職場, 每個勞動者可能都需要加班。 當然, 勞動者也有權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 依法保障自己的加班勞動權益。 這時候加班證據就相當重要了。
單位領導用QQ通知加班, 在內網上公佈加班人員名單, 單位張貼書面加班通知, 寫有作息時間的規章制度、考勤制度等, 都可以作為加班證明。
此外, 加班時的工作郵件或電話往來記錄、加班後向單位報銷計程車費及報銷理由的影本等, 都可以作為加班證明使用。
離職證明《勞動合同法》規定, 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 年初又到跳槽旺季, 這張小小的離職證明, 其實大有用處!
離職證明不僅是用人單位錄用員工的“保險杠”, 也是勞動者勞動權益的“證明書”。
首先, 離職證明是社保部門判定是否支付失業保險金的關鍵性證明材料。
同時, 它可以證明離職員工在原單位的相關工作經驗, 有利於相關職位的應聘。
再次, 辦理離職員工的人事關係、社保、公積金轉移等手續都需要用到離職證明。
社保權益記錄證明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
具體而言, 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上包括參保人員及其用人單位的登記資訊、繳納社會保險費資訊, 參保人員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資格及領取待遇的資訊, 參保人員繳費年限和個人帳戶資訊。
個人完稅證明為方便個人所得稅納稅人, 主管稅務機關于年度終了後的3個月內, 根據扣繳義務人明細申報資訊, 為每一位元納稅人按其上一年度實際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額郵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生活中, 出國辦理簽證、辦理居住證、申請政策性住房、汽車搖號、子女上學可能需要提供《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此外, 在北京等大城市買房買車, 都需要連續多少個月的個人所得稅證明。
文:海南中公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