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前夫離婚才一年時間, 現在他已經是一個林鑫百萬的高管了。 本來說我們兩個之間應該相互沒有交集的, 畢竟離了婚各過各的生活, 除了每一個月他給孩子的生活費之外, 我們並不會私下聯繫。
可是就在半個月前我們家兒子生病了, 挺嚴重的, 需要做手術, 醫生說手術費院大概得30多萬。 我聽到這個數字的時候, 整個人都是崩潰的, 雖然說我有工作, 自己有工資, 但是不過年薪10萬而已。 三十萬對於我來說實在是太多了, 更別說當初跟前夫離婚是將房子過戶了給我, 我還有房貸要還。
我父母曾經勸過我。 孩子的病那麼嚴重, 還是放棄吧!可是我心裡想著孩子還那麼小, 如果說不動手術, 我當初何必在打離婚官司一定要把孩子搶過來呢?
最主要的是, 只是我十月懷胎生出來的我不可能輕易就放棄掉了。 就在我處在兩難的時候, 媽媽提醒我前夫現在不是年薪百萬嗎?那我可以去看她姐姐30多萬, 不過是他一年的, 幾個月工資而已, 對方如果說真心實意的心疼孩子, 絕對會把錢拿出來的。
我聽媽媽這麼一說, 猶如醍醐灌頂, 立馬就想到了前夫。 可是我平時並不經常跟他聯繫, 但是選到了,
實在沒有辦法了, 我只能告訴他孩子出了事情,
我跟他說, 孩子動手術要30萬的手術費, 我現在身上沒有那麼多錢, 問他能不能給一些。 讓我沒有想到的是前夫, 想也不想的拒絕了, 他一分錢也不願意給他問我當初離婚的時候給了我300多萬, 才不過多久的時間, 怎麼會沒有錢呢?
我一聽他這話, 整個人都心虛起來, 不敢反駁那300多萬, 被我用來還我父親的賭債了, 現在哪裡還剩下什麼錢啊?可是我不能跟他說, 這樣子的事情。 我一副欲言又止, 沒辦法, 只能看到他離開了, 孩子的事情只能自己另外再去想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