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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效能辦通報1月機關效能建設明察暗訪情況

蚌埠日報全媒體訊近日, 市效能辦通報1月份機關效能建設明察暗訪情況, 當月暗訪情況較好, 多數單位能夠嚴格遵守機關效能建設基本規範的要求, 但個別單位卻因“去向牌”沒有及時調整影響了機關效能建設。

市效能辦於1月17日、23日, 對14個市直單位、21個縣區行政辦公中心、鄉鎮、社區共計35家單位效能建設情況進行暗訪, 對5家市直部門上級來文處理情況進行檢查, 對3家市直部門行政審批與服務事項辦理情況進行電話回訪。

從暗訪情況來看, 多數單位能夠嚴格遵守機關效能建設基本規範的要求,

市科協、市商務外事局、蚌山區天橋街道、五河縣招商局、固鎮縣信訪局、懷遠縣住建局等單位, 工作人員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辦事大廳秩序井然。 暗訪未發現機關幹部違反機關效能建設基本規範的情況。

但是, 在暗訪過程中, 有個別單位存在辦公室工作人員調整後, 人員去向牌長期不調整的情況。 按照效能建設要求, 為方便群眾辦事, 凡調整工作崗位的人員, 應當在崗位調整後15日內, 完成人員去向牌的調整。

1月30日, 效能督查部門組織開展辦文情況抽查, 5家單位都能做到及時收文、及時送閱、領導及時閱簽, 承辦科室及時提出貫徹落實意見, 未發現超期未落實情況。

1月31日, 市效能辦工作人員到行政審批服務中心, 隨機抽取3個視窗單位58個服務台賬,

共撥打行政審批與服務事項回訪電話22個, 滿意率為100 %。

市效能督查部門要求, 機關幹部要繼續保持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 愛崗敬業、忠於職守, 弘揚“我負責、我來辦、馬上辦”的優良作風, 嚴格遵守《蚌埠市機關效能建設基本規範》, 嚴格對照《蚌埠市機關幹部正負雙面言行激勵+提醒》, 不該說的不說, 不該做的不做。 同時要配合接受市、縣(區)效能辦的檢查。

各地各部門要持續推進機關效能建設, 加強對遵守效能建設基本規範情況的明察暗訪, 加強對行政審批與服務辦結件的抽查回訪, 加強對上級來文處理情況的督查, 加強對群眾投訴效能問題的協調處理力度, 同時要不折不扣地執行市效能辦對有關事項的協調處理意見。

要實事求是配合市效能辦對暗訪發現問題的調查核實, 不得弄虛作假, 隱瞞事實真相。 對違反效能建設基本規範和“十不得”等規定的人員要嚴肅問責, 公開通報, 堅決維護機關效能建設各項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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