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與人起糾紛, 女子前來幫忙, 竟用刀將對方劃傷。 近日, 湖南省平江縣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湯某有期徒刑八個月。
2017年4月28日21時許, 湯某丈夫與被害人卓某發生糾紛在平江縣天嶽派出所調解處理期間, 湯某前來幫忙, 與被害人卓某發生爭執並互相毆打, 在毆打過程中, 湯某用一把折疊小刀劃傷卓某的左手手背。 經岳陽市漢昌司法鑒定所鑒定, 被害人卓某左腕尺關節囊破裂並關節開放, 左尺側腕伸肌腱斷裂, 左小指固有神經肌腱斷裂, 左尺神經腕背支斷裂, 左尺動脈腕背分支斷裂, 其損傷程度屬輕傷二級。
法院審理認為, 被告人湯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健康, 致一人輕傷, 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 其在到案後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 屬坦白。 本案在審理過程中, 經調解被告人湯某已賠償了被害人的損失, 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