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計畫》圍繞縣域公證處配備8名以上執業公證員、年辦證量突破1萬件的核心目標, 明確機構建設、隊伍建設、業務辦理、服務質效等四個方面具體可考的目標任務, 將活動預期成效進行了顯性量化, 進一步凸顯公證服務能力的核心要素。
機構建設
全省公證機構全部達到《江蘇省公證機構規範化建設標準》要求, 全部具備涉外辦證資格, 服務機制、服務視窗等軟硬體建設水準明顯提升。
設區市公證機構與縣域公證機構, 蘇南、蘇中、蘇北公證機構之間的建設水準和業務能力差距明顯縮小, 公證服務資源配置更加均衡。
事業性質公證機構全部落實獨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管理權, 建立完善的決策執行、監督管理、企業化財務管理、績效分配等機制, 自我管理、自我發展能力明顯增強, “人才進不來、留不住”等問題得到基本破解。
合作制公證機構內部管理規範, 運行活力充足, 補充供給能力明顯提高。
每個設區市建成1—2個業務指導、創新能力強的核心式公證機構。
隊伍建設
按照每十萬人口擁有1.2名執業公證員的配比, 大力擴充公證隊伍規模, 設區市公證處配備20名以上、縣域公證處配備8名以上執業公證員,
隊伍結構和佈局更加合理, 高級公證員占比達到15%以上, 蘇南、蘇中、蘇北區域間十萬人擁有公證員數量差距大幅縮小, 發展更加協調。 建成一支政治素質過硬、理論研究和業務拓展能力強、樂於為行業奉獻的骨幹隊伍。
業務辦理
服務資源向群眾生產生活急需、社會矛盾集聚、各類風險高發的領域配置, 業務結構更加合理, 民生類業務數量大幅度增長, 金融、智慧財產權等新型業務占比穩定提升。
設區市公證處產品研發能力顯著提高, 建立在全省乃至全國比較有影響的業務品牌。 縣域公證處年辦證量突破1萬件。
服務質效
形成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服務格局, 建成供給充分、保障有力、管理規範、運行高效、覆蓋城鄉的公證服務網路,
圍繞提升服務能力終極目的, 《行動計畫》提出推進機制創新、推動業務轉型、完善服務體系、加強隊伍建設、加快資訊化建設、強化服務管理、強化職業文化建設7個方面的路徑措施, 為基層工作提供了明確指向和操作方法。
三年行動分動員部署、確立方案、全面實施、總結鞏固4個階段和步驟進行, 司法行政機關、公證機構、公證從業人員將對照目標任務開展自查、制定改進措施, 建立工作臺賬, 採取專案化推進, 強化監督落實。 特別是對涉及公證改革發展的深層次問題, 要求一把手親自出面協調做工作。
為確保《行動計畫》落地見效, 江蘇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將在政策、經費、人員等方面加強支持保障, 同時建立省廳對各設區市、各設區市對縣(市、區)的兩級督查制度,重點督查落實公證改革發展檔、公證機構機制優化深化、公證業務轉型拓展、公證服務舉措落實創新等情況,層層分解責任、傳導壓力,加快工作節奏。
同時建立省廳對各設區市、各設區市對縣(市、區)的兩級督查制度,重點督查落實公證改革發展檔、公證機構機制優化深化、公證業務轉型拓展、公證服務舉措落實創新等情況,層層分解責任、傳導壓力,加快工作節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