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網訊日前, 汝南縣人民法院執行幹警在距汝南幾百公里外的安徽省渦陽縣成功執結了一起案件, 該案申請執行人曹某將自己名下的一輛低速貨車掛靠到渦陽縣某運輸公司, 到期後該公司以曹某的車輛手續和審車有問題為由, 將車輛扣押不予歸還, 經汝南法院調解該公司同意返還曹某的車輛。
但事後公司方又拒絕交付該車, 無奈的曹某到法院申請執行, 該院執行局接到案件後, 多次與公司法定代表人進行電話溝通無果, 便趕到幾百公里外的渦陽縣, 積極與當地法院協調, 對被執行公司法定代表人釋法又明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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