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陽光網訊 不少市民在遇到交通事故, 或者是緊急突發事件的時候, 心裡或多或少都會害怕膽怯, 不知所措, 但也有市民面對緊急情況的時候,
橋頭交警大隊為這兩名見義勇為的市民頒發東莞市見義勇為獎金。 其中一位是小夥子小薛, 他的見義勇為事蹟是給橋頭交警大隊“12.11”案件提供了有效線索, 幫助該案件快速成功偵破。 事發於2016年12月11日19時45分許, 在橋頭鎮東江村木棉路路段發生一起嚴重交通事故, 造成兩死一重傷, 肇事司機逃逸, 剛好小薛經過, 看見了事故的全過程, 他馬上報了警, 並協助交警救人。
小薛:“第一時間就報警, 然後再回到現場看一下傷者他們到底怎麼樣了, 遇到這種事情作為一個市民的話,
另一個見義勇為的市民是橋頭本地人李先生。 事發於2017年7月6日晚22時05分許, 橋頭鎮橋東路中心崗路口發生一起摩托車撞死行人的交通事故, 肇事摩托車司機逃逸, 被目睹者李先生截停並捉拿歸案。
李先生:“當時我送一個朋友回東江, 我在回來的路上, 在山和跟屋廈那個交界的紅綠燈, 看見一個老人家過紅綠燈, 有輛摩托車拉著兩個客人, 就把老人撞倒了, 當時我離他還是5米左右, 我就開過去叫他停車看一下老人家, 他就不看就加了摩托車的油門, 馬上就走了, 我就直接開摩托車追過去, 追到東江大堤那個位置, 就把他攔下, 把他捉住了我就報警,
遇到危難, 第一時間救死扶傷、伸出緩手、見義勇為是每個市民應有的品質, 也是踐行社會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體現, 小薛和李先生的見義勇為先進事蹟值得我們去讚揚, 更值得我們大家去學習。
記者 莫襯玲 馮銳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