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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石:酒後無證駕駛穿越幾十公里只為看女友 癡情小夥竟前科累累

東莞陽光網訊25歲的唐某, 趁著酒性, 半夜無證在企石鎮駕駛摩托車, 跨鎮街幾十公里看望女朋友, 結果女朋友沒看著, 倒被夜間執勤的企石交警逮住了,

被依法行政拘留15日。 這也是唐某近3年來第三次“進宮”了。

為打好夜間路面防控戰, 根據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統一部署, 4月15日晚上, 企石交警在東部快線輔道路段設卡布控, 扎實開展交通秩序整治統一行動, 劍指無證駕駛、酒駕醉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約22時30分許, 唐某開著一輛無牌二輪摩托車過來, 因有酒氣, 執勤交警現場很快測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49mg/100ml, 涉嫌酒駕。

除了酒後駕駛外, 唐某還存在無證駕駛、未戴安全頭盔、開無牌二輪摩托車等3項違法行為。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企石交警依法給予違法嫌疑人唐某罰款3400元並處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

唐某交代, 自己在常平上班, 女朋友在企石上班,

有半個月兩人沒見面了, 因看女朋友心切, 又喝了一點酒, 酒壯人膽, 也不管有沒有駕駛證?飲酒後能不能開車?於是連夜趁著酒性也就開著摩托車從常平趕來企石了。

經查, 唐某, 湖南人, 25歲, 雖然年齡不大, 但犯事可不少,在不到三年時間內, 先後三次進“監獄”。 第一次是2015年, 在茂名市“涉賭”被抓, 被拘役了120天;第二次是2017年, 因為吸毒在老家被拘留了15天;今次無證駕駛又被行政拘留15天, 算是第三次了。

企石交警大隊相關領導表示, 將鐵腕推進“治摩禁電”“百日行動”, 強力整治“涉摩涉電”違法行為, 堅決遏制“涉摩涉電”事故多發頻發勢頭, 希望廣大司機要以案為鑒, 尊法守規, 理性出行、安全出行, 切勿以身試法, 到時悔之晚矣。

記者 白珊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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