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針對“鴻茅藥酒”事件相繼發聲後, 遭便衣員警跨省抓捕並被拘三個月的廣東醫生譚秦東, 終於在4月17日走出了看守所。
4月17日,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發佈了關於“譚秦東損害鴻茅藥酒商品聲譽案”的情況通報。 通報稱,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指示,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聽取案件承辦人的彙報, 查閱了案卷材料。 經研究認為, 目前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令涼城縣人民檢察院:將該案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並變更強制措施。
去年底, 譚秦東在網上發了一篇帖子,
如今風波暫平, 但是鴻茅藥酒讓中國人知道了一個事實, 有一種“酒”不是酒, 而是“藥”。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簡稱OTC。
“儘管都是需要國家相關的部門審批拿到藥品廣告批准文號後才能發佈廣告。 但是與處方藥相比, 在廣告宣傳上, 非處方藥的廣告可以登上大眾媒體, 而處方藥只能通過專業媒體。 ”一位參與非處方藥遴選的專家表示。
由於非處方藥是依靠品牌競爭, 又可以在大眾媒體上進行廣告宣傳, 因此消費者可以根據以往使用的經驗和大眾媒體的介紹加以選擇,
2016年, 國內零售藥店市場規模為3377億元, 其中藥品(不含藥材類)銷售規模為2447億元, 非藥品銷售規模為930億元。 再細看藥品零售市場, RX(處方藥)銷售規模為1196億元, 占比48.9%;OTC(非處方藥)銷售規模為1251億元, 占比51.1%。
在零售藥品市場占比一半以上的非處方藥, 又在廣告宣傳上享有一定“特權”, 倘若藥品廣告存在虛假和誇大, 而廣告審查監管部門“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將誤導消費者的選擇, 給身體健康帶來隱患。
非處方藥的風險
中國原沒有非處方藥一說。
此外, 儘管國食藥監安[2004]101 號檔“關於開展處方藥與非處方藥轉換評價工作的通知”中明確提出了非處方藥轉換處方藥的程式, 但目前還存在資訊不足、難於開展等一系列問題。 因此, 對於非處方藥而言, 遴選與評價轉換階段均有可能存在潛在風險。
從1999年至2004年, 中國主要採取遴選方式確定非處方藥目錄。 遴選主要是以當時成冊印發的國家藥品標準為根據, 由政府部門組織專家集中遴選出相關的品種作為非處方藥。 截至2008年, 中國自對處方藥與非處方藥進行分類管理以來, 共公佈了4610種非處方藥, 其中70%以上是中成藥。
這4600多種非處方藥中,
2004年4月7日, 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佈 《關於開展處方藥與非處方藥轉換評價工作的通知》, 標誌著我國從非處方藥遴選階段進入處方藥與非處方藥轉換評價階段。
“非處方藥與處方藥的生產是一樣的, 只不過它是經過長期臨床驗證了其安全性。 必須遵循上市5年、應用安全、療效確切、品質穩定、使用方便等遴選原則。 化藥(即西藥)要根據國外的文獻資料, 中成藥要沒有毒性等。 ”上述參與遴選的專家表示。
這名專家同時表示, 由於遴選階段缺乏企業提供的相關研究資料, 可能對某些藥品安全性、有效性的瞭解出現一定偏差;此外,即使在評價轉換階段,由於企業提供資料的片面性, 廣泛資訊的不足及認識的局限性,也有可能出現個別結果的偏移。
同樣是為了解決醫療評估技術等歷史遺留問題,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曾對1962年以前所批准的OTC藥品進行大規模回顧評價。
“現在很多的病人使用非處方藥進行自我診治,比如感冒發燒、體溫升高,自己買點非處方藥就行了。可是發燒的原因很多,有可能會存在其他疾病,這個時候使用非處方藥就可能掩蓋了問題。” 中山大學中山眼科中心、眼科學國家重點實驗室課題組長何明光教授表示。
事實上,有專家認為,非處方藥不合理使用的常見原因是自我診斷或判斷不準確,藥物選擇不當,以及對非處方藥標籤和說明書的閱讀和理解不充分;同時缺乏藥師的指導;不能及時終止自我藥療,出現多種藥物同時使用等。
更有專家表示,是否要重新考慮非處方藥的目錄?將國人不能自我診斷的非處方藥重新納入處方藥,以保證用藥安全。
至於藥品廣告,有藥品專家建議,藥品的本質屬性是用來治病,只有針對疾病時才使用,為何需要廣告?國家層面應該把藥品的所有廣告停止。藥品不像汽車等消費品,需要廣而告之來提高銷量。
目前,國家藥監局已組織有關專家,對鴻茅藥酒由非處方藥轉化為處方藥進行論證,這次能否引起對過往非處方藥進行全面盤點,仍需要關注。
可能對某些藥品安全性、有效性的瞭解出現一定偏差;此外,即使在評價轉換階段,由於企業提供資料的片面性, 廣泛資訊的不足及認識的局限性,也有可能出現個別結果的偏移。同樣是為了解決醫療評估技術等歷史遺留問題,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曾對1962年以前所批准的OTC藥品進行大規模回顧評價。
“現在很多的病人使用非處方藥進行自我診治,比如感冒發燒、體溫升高,自己買點非處方藥就行了。可是發燒的原因很多,有可能會存在其他疾病,這個時候使用非處方藥就可能掩蓋了問題。” 中山大學中山眼科中心、眼科學國家重點實驗室課題組長何明光教授表示。
事實上,有專家認為,非處方藥不合理使用的常見原因是自我診斷或判斷不準確,藥物選擇不當,以及對非處方藥標籤和說明書的閱讀和理解不充分;同時缺乏藥師的指導;不能及時終止自我藥療,出現多種藥物同時使用等。
更有專家表示,是否要重新考慮非處方藥的目錄?將國人不能自我診斷的非處方藥重新納入處方藥,以保證用藥安全。
至於藥品廣告,有藥品專家建議,藥品的本質屬性是用來治病,只有針對疾病時才使用,為何需要廣告?國家層面應該把藥品的所有廣告停止。藥品不像汽車等消費品,需要廣而告之來提高銷量。
目前,國家藥監局已組織有關專家,對鴻茅藥酒由非處方藥轉化為處方藥進行論證,這次能否引起對過往非處方藥進行全面盤點,仍需要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