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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女子收錢後事未辦成不退錢 法官上門執行時哭哭啼啼

自稱認識能人, 可以幫孩子解決工作, 婦女王某收了他人35萬元, 事沒辦成卻只退了15萬。 未按調解協議歸還後, 執行法官找到了王某。

2014年10月, 李女士經人介紹結識了在西安經營茶樓的王某, 王某說有朋友能搞到安置指標, 可以解決孩子的工作。 李女士東挪西湊給了王某35萬元。 王某給自稱在“政府大院”工作的杜某20萬元辦事, 自留15萬元作為“仲介費”。

然而, 王某杜某收錢後並未辦成事, 王某退回15萬元, 剩下20萬元拒絕退還。 無奈之下, 2017年5月李女士以不當得利為由向蓮湖區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兩次開庭, 最終達成由王某、杜某2017年12月5日前一次性返還20萬元的調解協議。

但二人並未歸還。 李女士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官查明, 杜某因涉嫌詐騙己被西安警方刑拘。 3次傳喚王某, 她總是拒絕到庭接受處理。 今年4月15日, 蓮湖法院執行法官在豐禾路某社區找到了王某。 可無論法官問什麼問題, 王某始終哭哭啼啼, 都說記不清了。 法官對王某作出拘留15日的處罰決定, 還將繼續調查她的財產狀況。 華商記者 甯軍

編輯:王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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