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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杯自爆致傷起訴宜家索賠105萬餘元 宜家:無品質問題

昨天上午, 戴著帽子、眼鏡、口罩的王女士來到法院。

杯子爆炸致傷索賠

起訴宜家消費欺詐

昨日上午, 該案在大興法院開庭審理。

王女士戴著帽子、眼鏡、口罩來到法院。

庭上, 王女士的代理律師稱, 事後王女士多次聯繫被告, 但對方至今未給予任何賠償。 另調查發現, 宜家的玻璃杯至少發生過6次自爆事件, 造成多人受傷, 並附有受傷人員的書面證言及照片證據。 被告明知該款玻璃杯存在缺陷, 仍然對外銷售, 構成消費欺詐。 原告方還出具證據表示, 涉案玻璃杯存在鋒利的棱角, “大家可以看看這個炸碎的玻璃杯, 碎片非常尖銳, 並非鋼化玻璃的標準。 而且宜家在王女士受傷事件後曾在其官微公開聲明, 鋼化玻璃製品有一定的自爆率, 為什麼宜家沒有對消費者就此嚴重缺陷進行危險警示?”

宜家質疑商品來源

被告方在答辯前, 先對王女士的遭遇表示了同情,

“不論王女士什麼原因受傷, 是否與被告的產品有關, 我們從人道主義立場, 都表示深深同情。 ”被告方稱, 事發後一直積極與原告協商, “但王女士漫天要價, 所以協商沒能進行下去。 ”

被告自稱符合國標

對於王女士受傷是否與玻璃杯有關, 被告方也稱無法證實, “當晚的情形都是原告自己口述, 沒有協力廠商驗證, 唯一的宜家客服人員到場查看後也是寫明“顧客自述”, 這沒有辦法證實當時發生了什麼, 以及玻璃杯爆裂的原因是否和原告的受傷有因果關係。 ”

被告方一再表示, 他們所銷售的產品不存在品質問題, 完全符合國家標準, “斯黛娜玻璃杯抗熱震性檢測報告表明, 溫差在200攝氏度範圍內不會發生破裂現象。

”被告方稱, 經其調查發現, 涉案玻璃杯從2014年開始出售, 直到現在總共賣出61萬多個, 除王女士外, 並未收到傷人的投訴。 基於以上部分, 被告方認為原告的訴求沒有依據。

昨日, 此案並未當庭宣判。

■現場走訪

涉案玻璃杯仍在售

昨日, 記者在西紅門宜家家居看到, 涉案同款斯黛娜玻璃杯仍在貨架上銷售, 標價為3.9元。 與其他杯子有所區別的是, 這款玻璃杯上附有一張卡片, 上面寫道“友情提示:鋼化玻璃的承載能力約為普通玻璃的五倍, 因此這款玻璃杯更耐用, 耐撞性更強。 但是, 鋼化玻璃受到敲擊、撞擊或刮劃後, 也會像其他玻璃一樣破碎。 只是這種玻璃破裂後基本不會形成鋒利的碎片。 因此, 使用玻璃杯時請務必小心輕放。

(見習編輯:陳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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