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訊 昨日, 廣東省教育廳公佈《關於實施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指導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 根據《意見》, 綜合素質評價檔案作為學生畢業升學依據或參考, 對學生通過思想品德、學業水準、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五個方面進行評價。 《意見》自2018年4月29日實施, 試行期到2020年6月。
綜合素質評價要作為評價學校辦學水準的重要依據
根據《意見》, 綜合素質評價檔案作為學生畢業升學依據或參考。 各市要將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依據或參考, 並明確具體的要求;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市將其作為招生錄取依據。
同時,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情況還要作為指導學生成長的依據、作為評價學校辦學水準的重要依據。 各級教育部門要把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評價學校辦學水準的重要依據。
在思想品德、學業水準等五方面進行考察
《意見》指出, 根據初中教育的性質、學生年齡特點, 結合教育教學實際, 充分反映學生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 依託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資訊管理平臺, 建立完善學生個人綜合素質評價檔案。 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準、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五個方面。
其中思想品德重點記錄學生的思想素質與品德發展方面的表現, 如學習弘揚優秀傳統文化、接受公民教育、法治教育和國防教育、參與學校班團隊活動、社團活動、公益勞動、社區服務、志願服務等。
關鍵事件可作為重要觀測點
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主要採取寫實記錄、評語評價與重要觀測點計分評價相結合的形式進行。
寫實記錄主要指學生在教師指導下, 在成長過程中客觀記錄的、能集中反映自身綜合素質發展過程與結果的關鍵事件, 以及相關證據材料等,
評語評價指學生自我陳述和教師評語。
重要觀測點計分評價指的是根據學生的學段和年齡特點, 在綜合素質評價五方面內容中, 分別選取同樣數量的能基本適用于全體學生、較好反映學生成長變化和綜合素質發展情況, 並具有較強代表性與典型性、可測量可評價的關鍵事件, 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重要觀測點。
《意見》指出, 鼓勵有條件的市積極探索基於寫實記錄、評語評價和重要觀測點計分評價的學生綜合素質等級評價模式, 根據學生綜合素質發展的個體水準和相對差異分別賦予不同的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