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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簽署命令 發佈新修訂的解放軍共同條令

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日前簽署命令, 發佈新修訂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試行)》《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試行)》《中國人民解放軍佇列條令(試行)》(統稱共同條令), 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新修訂的共同條令, 全面貫徹習近平強軍思想, 堅持黨對人民軍隊的絕對領導, 全面深入貫徹軍委主席負責制, 貫徹新形勢下軍事戰略方針, 堅持“五個更加注重”戰略指導, 適應軍委管總、戰區主戰、軍種主建新格局, 把全面從嚴治軍要求體現在條令的各個方面, 增強了時代性、科學性、精准性和操作性, 是新時代軍隊正規化建設的基本法規和全體軍人共同遵守的行為準則。

新修訂的共同條令頒佈施行, 對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強軍之路, 全面推進國防和軍隊現代化, 實現黨在新時代的強軍目標、把人民軍隊全面建成世界一流軍隊具有重要意義。

新修訂的《內務條令(試行)》, 由原來的21章420條, 調整為15章325條, 明確了內務建設的指導思想和原則, 堅持政治建軍、改革強軍、科技興軍、依法治軍, 聚焦備戰打仗, 著眼新體制新要求, 調整規範軍隊單位稱謂和軍人職責, 充實日常戰備、實戰化軍事訓練管理內容要求;著眼從嚴管理科學管理, 修改行動電話和互聯網使用管理、公車使用、軍容風紀、軍旗使用管理、人員管理等方面規定,

新增軍人網路購物、新媒體使用等行為規範;著眼保障官兵權益, 調整休假安排、人員外出比例和留營住宿等規定, 新增訓練傷防護、軍人療養、心理諮詢等方面要求。

新修訂的《紀律條令(試行)》, 由原來的7章179條, 調整為10章262條, 圍繞聽党指揮、備戰打仗和全面從嚴治軍, 提出了政治紀律、組織紀律、作戰紀律、訓練紀律、工作紀律、保密紀律、廉潔紀律、財經紀律、群眾紀律、生活紀律等10個方面紀律的內容要求;充實思想政治建設、實戰化訓練、執行重大任務、科技創新等獎勵條件;新增表彰管理規範, 對表彰專案、審批許可權、時機等作出規範, 同時取消表彰與獎勵掛鉤的相應條款;充實違反政治紀律、違規選人用人、降低戰備品質標準、訓風演風考風不正、重大決策失誤、監督執紀不力等處分條件;調整獎懲專案設置、獎懲許可權和承辦部門,

增加獎懲特殊情形的處理原則和規定。

新修訂的《佇列條令(試行)》, 由原來的11章71條, 調整為10章89條, 著眼進一步激勵官兵士氣、展示我軍良好形象、激發愛國愛軍熱情, 新增誓師、組建、凱旋、迎接烈士等14種儀式, 規範完善各類儀式的時機、場合、程式和要求;調整細化閱兵活動的組織程式、方隊隊形、動作要領;調整佇列生活的基準單位和武器裝備操持規範, 統一營門衛兵執勤動作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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