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逆天改命的死刑犯:執行死刑前一刻挽救了自己

來源/晏淩羊(qiushan08)

中國最牛死刑犯的傳奇經歷

1

第一次獲悉中國最牛死刑犯李紅濤的傳奇經歷, 我只想感慨一句:知識不能改變命運, 但可以直接改變壽命啊。

李紅濤的故事, 講起來非常簡單:一生曾三度入獄, 前兩次是越獄而逃, 最後一次被抓獲後被判處死刑, 後來因為在執行死刑前一天搞出來一個重大發明, 他被減刑再減刑然後釋放。

李紅濤出生於1966年8月12日生, 獅子座, 是湖北省黃陂縣人。

他是80年代的大學生, 我出生那年他已經考進了浙江大學電子系。 那時候大學生是“天之驕子”, 高考上演的是千軍萬馬過獨木橋的場面,

能考上大學的人智商都不低。

李紅濤沒上大學時就是個學霸, 上中學時就曾被評為“優秀青年”, 還參加過全國中學生數學競賽, 並獲得了第二名。

四年的大學, 李紅濤究竟學到了什麼東西, 我們不得而知, 但他在大學裡交上了來自昆明的女朋友。

那時候, 大學是包分配工作的。 李紅濤1988年隨女友去到昆明, 在昆明電阻二廠工作, 並和女友結了婚。

到昆明工作兩年後, 1990年李紅濤結識了一個在本地上大學的女孩, 然後李紅濤就出軌了。 出軌就出軌吧, 可他並不是一個完全無恥的出軌者, 一方面他覺得自己對不起妻子, 一方面又割捨不下對情人的感情。

在極度內疚和痛苦中, 李紅濤甚至試圖用刀片劃破皮膚的方式來自殘。

在講到這段經歷時, 李紅濤自述:“有一次我翻我們過去東西的時候, 看到我和我妻子所有合照, 全部被她剪開了, 我突然對自己有一種很強烈的憎惡感。 ”

情感問題解決不了, 那就沉浸到賺錢這項偉大的事業中去吧。 那時, 李紅濤的一個同學邀請他和自己一起做生意, 開公司。

當時, 改革開放沒多久, 很多大學生畢業後選擇下海, 李紅濤覺得這主意不錯, 就一頭紮進了商海之中, 可做生意得要成本啊。

由於缺乏資金, 李紅濤偽造某單位的銀行印鑒, 從銀行把這個單位的錢轉匯到預先用假名開立的帳戶上(話說那個時代銀行的風控能力可真不咋地)。 第一次, 他輕而易舉地騙到了8萬元。

90年代的8萬元是個什麼概念?簡直都算是富豪了。

這錢來得容易, 李紅濤就想做第二次, 結果當他再準備用同樣的手法讓同學出面騙匯10萬元時, 他的同學當場被抓獲, 李紅濤本人第二天也被公安局抓獲。

進了局子的李紅濤並不覺得害怕, 被押送到看守所的路上他甚至滿不在乎地哼著歌。

然後, 被抓獲的當天, 他就逃脫了。

對這次越獄, 他的自述是這樣的:“他們吃飯後, 我被拷在走廊裡面。 (趁他們不注意)我先把身體移動到他們看不見的位置。 (看)他們有何反應, 我又折回來, 結果他們什麼反應也沒有, 連頭都沒回, 我就知道這個時間肯定能夠脫逃了。 解下手拷, 脫下鞋子, 順著樓梯慢慢走下去, 順著大門就走出去了。 ”

我真是……不得不感慨那個年代的員警叔叔:好……大意。

你以為成功逃脫以後的李紅濤會往哪走?外地?

不是的。

他認為, 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從公安機關逃回來, 他就跑回了自己家。

回家後, 他冷靜地銷毀了罪證(偽造的印章等), 一件件準備好路上逃亡所需的必需品, 然後, 他做了一件令人瞠目驚舌的事兒:爬到自家屋頂上抽煙, 等待員警到來。

沒多久, 員警和警車來了, 搜查他的家, 卻一無所獲。

等員警走後, 李紅濤才開始逃亡。

他先是乘火車逃到貴陽。

在貴陽, 他覺得坐火車逃亡實在不方便, 加之自己剛剛學會開車, 便想偷一輛車開來玩玩。

1992年4月26日, 李紅濤在貴陽某賓館附近, 用自製的車鑰匙, 偷盜了“奧迪”車一部。

對這段經歷, 李紅濤有這麼一番自述:“要開車我當然想找最好的車。

前兩天我觀察了他(車主)進出的時間, 早上出去, 晚上回來, 車一般晚上擺著就不動了。 等他晚上回來的時候, 我就上去, 我拿了一把鑰匙的毛坯, 我問他, 奧迪車鑰匙的毛坯是不是這個樣子的, 他說對, 是的。 然後接著把他的鑰匙取出來之後, 給了我, 我拿在手裡看了一眼, 我說是一樣的, 謝謝啊, 就把鑰匙還給他了。 看了一眼, 這個過程實際上我就把這把車鑰匙的結構已經記住了。 我自己把這把毛坯銼成了鑰匙。 晚上就把鎖門打開了, 然後就把車子開走了。 ”

想想當初, 再看看現在, 我們不得不感慨, 現在汽車的防盜技術實在是大大升級了, 人們的防騙意識也大大提高了, 李紅濤若是故伎重演, 怕是連偷輛自行車都有點難。

李紅濤往南寧方向逃,可他車技不大熟練,偷來的車沒開多久就翻了車,被當地一個農民所救。

傷好後,李紅濤繼續偷車逃亡,這回偷的是一輛桑塔納警車。這回他覺得逃亡的生活沒意思了,於開著警車以每小時140公里的速度從南寧開回了昆明,一路暢通無阻。

回到昆明後,他也沒有躲藏,而是大大方方跑去婚外情人就讀的大學裡去看她。

1992年6月19日,公安機關在大學內將他第二次抓獲。

2

被抓後的李紅濤,心裡反而像是一塊石頭落了地。

在昆明市收容收審所,他向辦案人員交代了所有犯罪經過,不光是詐騙的部分,還把如何出逃、盜竊數輛汽車的事情,也一五一十地說了。

經辦人員從來沒有見過如此坦率的犯罪嫌疑人,便開啟了調查行動,想印證他說的話的真實性。結果這一調查,就調查了好幾個月,李紅濤也在看守所待了四五個月。

李紅濤是個急性子,他對辦案人員說,你們該怎麼判就怎麼判,該判幾年就判幾年,不要讓我無休止地等著,一等就好幾個月。如果你們三個月不把案子辦結的話,我仍然會逃脫。

結果,因為調查案子耗時比較長,李紅濤沒耐心了。現實版的《肖申克的救贖》開始上演:李紅濤夥同兩個在押犯一起,制定了嚴密的越獄計畫。

他們用三天的時間,用自製工具把看守所的牆壁挖通了(容我感慨下那個時代關押場所的嚴密性真是不足)。

接下來的情節,就像是一場電影,李紅濤在自述中是這麼說的:

“出去後,我從那個洞跑到了幹警宿舍,然後跑到樓上。我扯了一些布,做了一根繩子就吊下來,沒有被發現。然後準備偷車,開警車從大門走。

為什麼要開警車?就想造成一種轟動的局面,別人都沒有幹過,我就把它幹出來了。

就在準備開警車的時候,有人來了。值班的幹警可能(發現)有動靜,就走過來看看,隔十多米時,我見他來了,我就迎面走過去,隔著幾米遠拐彎,很自然的,繼續往另外一排房子走過去。

目的是讓他認為,這個人朝我走過來,不應該是什麼壞人。

可另外兩個人(同伴)就不敢出來,呆在車庫裡面。”

結果,如你所知,李紅濤躲過了值班幹警,但他的另外兩名同夥卻被當場抓住。

李紅濤的同夥被發現,他就跑去員警的宿舍樓頂,想看看下面是什麼情況,發現沒什麼動靜,然後就下了樓梯,往後門走。

這時候,警報突然拉響了,值班幹警就朝他走了過來。這回李紅濤不再迎面朝他走過去,而是開始爬後門(鐵門)。爬上去以後,準備要往外跳,幹警喊“站住”,李紅濤說了句“對不起啊”,就這樣逃掉了。

當晚,他跑到圓通山附近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給經辦他的案子的員警打電話示威。

員警問他在哪兒,他直接回答“我在圓通山”,潛臺詞是:有種你來抓我呀。

他幾乎是把自己當成了越獄電影裡的主角,過了一把主角癮。

之後,李紅濤乘火車到了柳州(那會兒買火車票真的不需要身份證的)。偷車上癮了的他,這回偷的是一輛標緻牌轎車。

他用自製的鑰匙打開了車門,卻發現車是壞的。

他找了幾個汽修廠的工人過來,跟他一起把車推去了修理廠。車修好了,李紅濤試車,前一秒鐘還對人家千恩萬謝的他,後一秒鐘就發動汽車揚長而去。

李紅濤漫無目的地瞎逛,可沒過多久,他又覺得這種日子太無聊了。也不能跟親人聯繫,又不知道要去哪兒。

這回被盜車的車主報了案,鐵路公安掌握情況以後設下埋伏,把他給抓了。

1992年12月8日,李紅濤第三回被抓。

3

除了把自己的人生當成電影來過,李紅濤還有一個興趣,就是搞發明。

他自己是無線電專業出身,一直想搞“無刷電機”的發明。只要一有空,他就琢磨這個問題,做幾個簡單的實驗,甚至繪製出了基本原理圖。

作為一個文科生,我也鬧不懂啥是無刷電機。

搜索了下相關資料,發現電機分有刷電機和無刷電機。

有刷電機用電刷、炭刷,磨損快、耗電多、使用壽命短,而無刷電機沒有這些缺點,設備主要適用於食品加工等要求更精密的生產線上以及無塵車間、防爆車間。

李紅濤第三次被捕後,在柳州關押期間,不斷地向員警提出允許他做實驗的要求。

當然了,沒有人相信他的話,大家都只覺得他是不是又要出什麼么蛾子。

1993年2月,李紅濤被押解回最初的案發地點昆明,關押在昆明市第一看守所。

和以往一樣,他一五一十交代了自己的罪行,而且反復提出做實驗的要求。所裡領導經過認真研究,冒著違規風險同意了李紅濤的要求。

看守所特地為李紅濤提供了一間監舍做實驗,從此,他便開始日以繼夜地潛心實驗。

只可惜,實驗室條件簡陋,“無刷電機”始終沒有運轉起來。

他又被關回原來的監舍,繼續思索失敗的原因,只是沒想過再逃跑。

他自己都說:“那個時候就是趕我走,我都會回來。因為我要把這件事情解決掉。”

結果呢,李紅濤的死刑判決已經下來了。1993年11月1日,法院對李紅濤下達了一審判決,以詐騙罪、逃脫罪、盜竊罪,數罪並罰,判處李紅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呃,當時的量刑有點狠)。

這是李紅濤預料之中的事情,他只是沒想到來得這麼快。以前他被關押時,百無聊賴地等判決,嫌司法機關效率慢,現在,當他有了牽掛的事情,又覺得時間過得太快了。

講到那段時間的心路歷程,李紅濤說:“這個時候才真正體會到,生命已經有壓迫(感)了,要有生命的代價了,時間可能不多了。不是說我怕死等等,不是這個,(而是)我手頭這件事情還沒有做完,我要想什麼辦法來把這件事情做好,把它體現出來,把這個價值體現出來。”

他在獄中開始給自己的哥哥寫信,告訴哥哥他對這項實驗的看法和設想,希望哥哥能夠幫他完成這個未完成的心願。

當然,他也不忘給妻子寫了一封信,表達自己的愧疚之情。

昆明市第一看守所看他這個勁頭,覺得是不是可以給他一個機會,他們經過反復研究,同意他進行第二次實驗,並盡一切可能滿足他的各種要求,出動大量人力、物力,從各處買來實驗器材和用品。

做第二次實驗的時候,離他要被執行槍決只剩下7天,可李紅濤完全置之度外,爭分奪秒做實驗,卻不料一直有技術難關沒法解決。

昆明市第一看守所所長孫爾雲親自把雲南省電器科學研究所的幾位專家請到看守所,對他的實驗進行現場指導。

專家的建議,使李紅濤茅塞頓開,他又一頭紮到了實驗中去。

1993年12月的最後一天是李紅濤生命的最後期限,他將被如期執行死刑。就在所有陪著他做實驗的人都覺得沒希望了,最後陪他去實驗室走一次過場的時候,奇跡發生了:他的無刷電機運轉了起來。

那一刻,所有人都為他歡呼。

當天,所長向上級打了請求暫緩執行李紅濤死刑的報告,隨後省高法經審議很快答覆,同意暫緩執行。

1995年3月16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改判李紅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李紅濤被解除已經戴了471天的死刑犯腳鐐。

1995年,李紅濤發明的“無刷電勵磁電機”,獲得第五屆中國專利發明博覽會金獎,雲南省優秀發明創造一等獎。

據悉,李紅濤在申請專利時,化名為“楊紅俊”,至今能夠查找到一系列發明。

由於李紅濤的重大立功表現,符合法律改判和減刑規定:

1997年,由“死緩”改判有期徒刑17年;

2000年,減刑兩年;

2002年,李紅濤聯想到當年他成功脫逃的兩次經歷,決定説明監獄改善管理系統,讓昆明第一看守所躍入全國20家模範看守所之列,由此他獲減刑一年半。

按照法律規定:被判死緩的罪犯,至少服刑14年。

也就是說,2009年李紅濤已經被釋放,開始新的生活。

李紅濤離奇的故事被收藏進了鳳凰衛視2006年出版的叢書中,並被作為“小人物故事見證大歷史”的報導案例,寫入了新聞學的素材中。

據後來各種訪談透露,這一期節目是由《冷暖人生》的金牌製作人朱衛民製作的。

朱衛民也是雲南人,李紅濤曾是他的“牢友”,當時,朱衛民帶著攝像機進到監獄拍下了全部素材。

李紅濤出獄後,去了哪裡?他過得怎樣?

有痕跡顯示,他似乎涉足過科技公司,似乎還在昆明生活,似乎已經有了新的化名 .....

有調查機構從國家發明檢索系統可知,2009年出獄後,他還有至少可查的四項發明,集中在2014年,分別是網站創建方法和裝置、物聯網資訊管理系統、人機互動即時動態資訊顯示觸控方法、一種監所全景監控儀…….

這真是典型的“哥已經不在江湖,但江湖裡依然有哥的傳說”。

4

李紅濤的故事便是這樣。

不知道大家在看故事的過程中,有怎樣的感受?

我的感受是:李紅濤的故事應該是真實的,這有很多資料都可以佐證,但他應該被過度賦予了過度的傳奇色彩。

李紅濤的故事曾經在鳳凰衛視《冷暖人生》上被講述過,可他最終沒有火起來,最大的原因可能是這事兒經不起深挖或者不大好宣傳。

能讓一個犯罪嫌疑人兩次越獄,幾乎是在“打臉”司法機關,官方應該不允許大張旗鼓地宣傳他。他的故事很離奇,但很難被改編成電影,原因或許也在於此。

有沒有一種可能,像越獄這部分的離奇的情節也是出於宣傳需要才這麼說的?那個年代,尸位素餐、行賄受賄可能是比較......正常的一件事。

還有一個最重要的原因,有人已經指出來了:他發明的無刷電機,實際上在現實生活中的應用性不強。現在被廣泛應用的是“永磁無刷”,不是他發明的“勵磁無刷”。

我們分析整個故事,也不難發現他犯的罪談不上“罪大惡極”,社會危害性也比較小,至多是打了公安機關的臉。站在看守所的角度,如果這樣一個人被判處了死刑,肯定是想“保”的。

李紅濤自然有兩下子,但看守所的成全也是一個重要因素。

這種“成全”,其實有悖於“法治”精神,顯得執法太隨意,能大肆宣傳麼?不能。

這或許便是如今李紅濤的故事不能再被人們提起和銘記、人們想再去探訪他卻發現他已徹底隱退的真實原因。

我們瞭解到的,可能是一個半真半假的故事,但已經夠離奇。

李紅濤無疑是幸運的,如果他的故事再早發生十年,遇上1983年的“嚴打”,估計他現在墳頭的草都長一丈高了。如果晚十年,趕上刑偵、關押技術全面升級,他可能也就是一個普通的囚犯。

如果他把聰明、執著勁兒都用在正道上,會是一個了不起的人物。

他是特殊時代產生的特殊“怪傑”。

你說他是給浙大長臉了呢,還是給浙大丟臉了呢?很難定論。

古今中外的歷史上,都曾出現過這樣的死刑犯“怪傑”,只不過和大量對社會有危險性的囚犯相比,這種有過貢獻的囚犯“鳳毛麟角”。

日本歷史上,就曾出現過一個死刑犯作家。

他的名字叫永山則夫,19歲時因在大街上用槍射殺了四個人入獄。

入獄後,本來從不讀書的永山才開始讀書,自學認字,並開始以自己艱辛的童年、少年經歷為題材撰文出書,引起轟動,成了一名監獄暢銷書作家。

關於要不要判他死刑,日本法學界吵了很多年,最後他們制定了一整套死刑判決準則,並命名為“永山準則”。

直到1990年,41歲的永山才被判了死刑,7年後執行。1997年8月1日,48歲的永山被處以絞刑,現場人士證言他在處刑時進行激烈抵抗,他的版稅則按照他的遺囑捐贈給了世界各地的貧困童工。

有個問題:如果他一直沒犯罪呢?還會成為暢銷書作家嗎?

我覺得很難。

即使他能寫得出同樣水準的作品,也因為他的身份不如“死刑犯”吸引眼球,所以即使書寫出來了也很難暢銷。

而廣大年輕人,也別因為看過一兩個這樣的傳奇故事,就也想體驗下自己的傳奇人生。不能因為看過《新員警故事》裡吳彥祖耍帥的樣子,看過《肖申克的救贖》,就想挑戰下“愚蠢”(你認為的)的司法機關。

事實上,中國現在的刑偵水準並不低。

一個刑警朋友告訴我說,今天在全世界通用的一種提取指紋法,是80年代中國刑偵技術人員自己摸索出來,推廣到世界的。

警方真實的刑偵水準遠比影視劇裡展示的要高得多(跟軍事題材的影視劇一樣,不可能傻到把看家本領都播出來的)。

若是罪犯被判刑後,最痛苦的是失去自由,不能同親人時刻相處,且實行軍事化管理。你追求的越獄、捉弄警方等情節,幾乎不可能發生。關鍵是,你失去自由,義務勞動,與社會脫節,還沒錢。

李紅濤的故事,當傳奇看看就行了。哪怕你真覺得自己是個千古奇才,也得遵紀守法,珍惜親人和自由,要遵紀守法,不能說為社會做多大貢獻,至少不要作害社會、危害他人吧。

怕是連偷輛自行車都有點難。

李紅濤往南寧方向逃,可他車技不大熟練,偷來的車沒開多久就翻了車,被當地一個農民所救。

傷好後,李紅濤繼續偷車逃亡,這回偷的是一輛桑塔納警車。這回他覺得逃亡的生活沒意思了,於開著警車以每小時140公里的速度從南寧開回了昆明,一路暢通無阻。

回到昆明後,他也沒有躲藏,而是大大方方跑去婚外情人就讀的大學裡去看她。

1992年6月19日,公安機關在大學內將他第二次抓獲。

2

被抓後的李紅濤,心裡反而像是一塊石頭落了地。

在昆明市收容收審所,他向辦案人員交代了所有犯罪經過,不光是詐騙的部分,還把如何出逃、盜竊數輛汽車的事情,也一五一十地說了。

經辦人員從來沒有見過如此坦率的犯罪嫌疑人,便開啟了調查行動,想印證他說的話的真實性。結果這一調查,就調查了好幾個月,李紅濤也在看守所待了四五個月。

李紅濤是個急性子,他對辦案人員說,你們該怎麼判就怎麼判,該判幾年就判幾年,不要讓我無休止地等著,一等就好幾個月。如果你們三個月不把案子辦結的話,我仍然會逃脫。

結果,因為調查案子耗時比較長,李紅濤沒耐心了。現實版的《肖申克的救贖》開始上演:李紅濤夥同兩個在押犯一起,制定了嚴密的越獄計畫。

他們用三天的時間,用自製工具把看守所的牆壁挖通了(容我感慨下那個時代關押場所的嚴密性真是不足)。

接下來的情節,就像是一場電影,李紅濤在自述中是這麼說的:

“出去後,我從那個洞跑到了幹警宿舍,然後跑到樓上。我扯了一些布,做了一根繩子就吊下來,沒有被發現。然後準備偷車,開警車從大門走。

為什麼要開警車?就想造成一種轟動的局面,別人都沒有幹過,我就把它幹出來了。

就在準備開警車的時候,有人來了。值班的幹警可能(發現)有動靜,就走過來看看,隔十多米時,我見他來了,我就迎面走過去,隔著幾米遠拐彎,很自然的,繼續往另外一排房子走過去。

目的是讓他認為,這個人朝我走過來,不應該是什麼壞人。

可另外兩個人(同伴)就不敢出來,呆在車庫裡面。”

結果,如你所知,李紅濤躲過了值班幹警,但他的另外兩名同夥卻被當場抓住。

李紅濤的同夥被發現,他就跑去員警的宿舍樓頂,想看看下面是什麼情況,發現沒什麼動靜,然後就下了樓梯,往後門走。

這時候,警報突然拉響了,值班幹警就朝他走了過來。這回李紅濤不再迎面朝他走過去,而是開始爬後門(鐵門)。爬上去以後,準備要往外跳,幹警喊“站住”,李紅濤說了句“對不起啊”,就這樣逃掉了。

當晚,他跑到圓通山附近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給經辦他的案子的員警打電話示威。

員警問他在哪兒,他直接回答“我在圓通山”,潛臺詞是:有種你來抓我呀。

他幾乎是把自己當成了越獄電影裡的主角,過了一把主角癮。

之後,李紅濤乘火車到了柳州(那會兒買火車票真的不需要身份證的)。偷車上癮了的他,這回偷的是一輛標緻牌轎車。

他用自製的鑰匙打開了車門,卻發現車是壞的。

他找了幾個汽修廠的工人過來,跟他一起把車推去了修理廠。車修好了,李紅濤試車,前一秒鐘還對人家千恩萬謝的他,後一秒鐘就發動汽車揚長而去。

李紅濤漫無目的地瞎逛,可沒過多久,他又覺得這種日子太無聊了。也不能跟親人聯繫,又不知道要去哪兒。

這回被盜車的車主報了案,鐵路公安掌握情況以後設下埋伏,把他給抓了。

1992年12月8日,李紅濤第三回被抓。

3

除了把自己的人生當成電影來過,李紅濤還有一個興趣,就是搞發明。

他自己是無線電專業出身,一直想搞“無刷電機”的發明。只要一有空,他就琢磨這個問題,做幾個簡單的實驗,甚至繪製出了基本原理圖。

作為一個文科生,我也鬧不懂啥是無刷電機。

搜索了下相關資料,發現電機分有刷電機和無刷電機。

有刷電機用電刷、炭刷,磨損快、耗電多、使用壽命短,而無刷電機沒有這些缺點,設備主要適用於食品加工等要求更精密的生產線上以及無塵車間、防爆車間。

李紅濤第三次被捕後,在柳州關押期間,不斷地向員警提出允許他做實驗的要求。

當然了,沒有人相信他的話,大家都只覺得他是不是又要出什麼么蛾子。

1993年2月,李紅濤被押解回最初的案發地點昆明,關押在昆明市第一看守所。

和以往一樣,他一五一十交代了自己的罪行,而且反復提出做實驗的要求。所裡領導經過認真研究,冒著違規風險同意了李紅濤的要求。

看守所特地為李紅濤提供了一間監舍做實驗,從此,他便開始日以繼夜地潛心實驗。

只可惜,實驗室條件簡陋,“無刷電機”始終沒有運轉起來。

他又被關回原來的監舍,繼續思索失敗的原因,只是沒想過再逃跑。

他自己都說:“那個時候就是趕我走,我都會回來。因為我要把這件事情解決掉。”

結果呢,李紅濤的死刑判決已經下來了。1993年11月1日,法院對李紅濤下達了一審判決,以詐騙罪、逃脫罪、盜竊罪,數罪並罰,判處李紅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呃,當時的量刑有點狠)。

這是李紅濤預料之中的事情,他只是沒想到來得這麼快。以前他被關押時,百無聊賴地等判決,嫌司法機關效率慢,現在,當他有了牽掛的事情,又覺得時間過得太快了。

講到那段時間的心路歷程,李紅濤說:“這個時候才真正體會到,生命已經有壓迫(感)了,要有生命的代價了,時間可能不多了。不是說我怕死等等,不是這個,(而是)我手頭這件事情還沒有做完,我要想什麼辦法來把這件事情做好,把它體現出來,把這個價值體現出來。”

他在獄中開始給自己的哥哥寫信,告訴哥哥他對這項實驗的看法和設想,希望哥哥能夠幫他完成這個未完成的心願。

當然,他也不忘給妻子寫了一封信,表達自己的愧疚之情。

昆明市第一看守所看他這個勁頭,覺得是不是可以給他一個機會,他們經過反復研究,同意他進行第二次實驗,並盡一切可能滿足他的各種要求,出動大量人力、物力,從各處買來實驗器材和用品。

做第二次實驗的時候,離他要被執行槍決只剩下7天,可李紅濤完全置之度外,爭分奪秒做實驗,卻不料一直有技術難關沒法解決。

昆明市第一看守所所長孫爾雲親自把雲南省電器科學研究所的幾位專家請到看守所,對他的實驗進行現場指導。

專家的建議,使李紅濤茅塞頓開,他又一頭紮到了實驗中去。

1993年12月的最後一天是李紅濤生命的最後期限,他將被如期執行死刑。就在所有陪著他做實驗的人都覺得沒希望了,最後陪他去實驗室走一次過場的時候,奇跡發生了:他的無刷電機運轉了起來。

那一刻,所有人都為他歡呼。

當天,所長向上級打了請求暫緩執行李紅濤死刑的報告,隨後省高法經審議很快答覆,同意暫緩執行。

1995年3月16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改判李紅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李紅濤被解除已經戴了471天的死刑犯腳鐐。

1995年,李紅濤發明的“無刷電勵磁電機”,獲得第五屆中國專利發明博覽會金獎,雲南省優秀發明創造一等獎。

據悉,李紅濤在申請專利時,化名為“楊紅俊”,至今能夠查找到一系列發明。

由於李紅濤的重大立功表現,符合法律改判和減刑規定:

1997年,由“死緩”改判有期徒刑17年;

2000年,減刑兩年;

2002年,李紅濤聯想到當年他成功脫逃的兩次經歷,決定説明監獄改善管理系統,讓昆明第一看守所躍入全國20家模範看守所之列,由此他獲減刑一年半。

按照法律規定:被判死緩的罪犯,至少服刑14年。

也就是說,2009年李紅濤已經被釋放,開始新的生活。

李紅濤離奇的故事被收藏進了鳳凰衛視2006年出版的叢書中,並被作為“小人物故事見證大歷史”的報導案例,寫入了新聞學的素材中。

據後來各種訪談透露,這一期節目是由《冷暖人生》的金牌製作人朱衛民製作的。

朱衛民也是雲南人,李紅濤曾是他的“牢友”,當時,朱衛民帶著攝像機進到監獄拍下了全部素材。

李紅濤出獄後,去了哪裡?他過得怎樣?

有痕跡顯示,他似乎涉足過科技公司,似乎還在昆明生活,似乎已經有了新的化名 .....

有調查機構從國家發明檢索系統可知,2009年出獄後,他還有至少可查的四項發明,集中在2014年,分別是網站創建方法和裝置、物聯網資訊管理系統、人機互動即時動態資訊顯示觸控方法、一種監所全景監控儀…….

這真是典型的“哥已經不在江湖,但江湖裡依然有哥的傳說”。

4

李紅濤的故事便是這樣。

不知道大家在看故事的過程中,有怎樣的感受?

我的感受是:李紅濤的故事應該是真實的,這有很多資料都可以佐證,但他應該被過度賦予了過度的傳奇色彩。

李紅濤的故事曾經在鳳凰衛視《冷暖人生》上被講述過,可他最終沒有火起來,最大的原因可能是這事兒經不起深挖或者不大好宣傳。

能讓一個犯罪嫌疑人兩次越獄,幾乎是在“打臉”司法機關,官方應該不允許大張旗鼓地宣傳他。他的故事很離奇,但很難被改編成電影,原因或許也在於此。

有沒有一種可能,像越獄這部分的離奇的情節也是出於宣傳需要才這麼說的?那個年代,尸位素餐、行賄受賄可能是比較......正常的一件事。

還有一個最重要的原因,有人已經指出來了:他發明的無刷電機,實際上在現實生活中的應用性不強。現在被廣泛應用的是“永磁無刷”,不是他發明的“勵磁無刷”。

我們分析整個故事,也不難發現他犯的罪談不上“罪大惡極”,社會危害性也比較小,至多是打了公安機關的臉。站在看守所的角度,如果這樣一個人被判處了死刑,肯定是想“保”的。

李紅濤自然有兩下子,但看守所的成全也是一個重要因素。

這種“成全”,其實有悖於“法治”精神,顯得執法太隨意,能大肆宣傳麼?不能。

這或許便是如今李紅濤的故事不能再被人們提起和銘記、人們想再去探訪他卻發現他已徹底隱退的真實原因。

我們瞭解到的,可能是一個半真半假的故事,但已經夠離奇。

李紅濤無疑是幸運的,如果他的故事再早發生十年,遇上1983年的“嚴打”,估計他現在墳頭的草都長一丈高了。如果晚十年,趕上刑偵、關押技術全面升級,他可能也就是一個普通的囚犯。

如果他把聰明、執著勁兒都用在正道上,會是一個了不起的人物。

他是特殊時代產生的特殊“怪傑”。

你說他是給浙大長臉了呢,還是給浙大丟臉了呢?很難定論。

古今中外的歷史上,都曾出現過這樣的死刑犯“怪傑”,只不過和大量對社會有危險性的囚犯相比,這種有過貢獻的囚犯“鳳毛麟角”。

日本歷史上,就曾出現過一個死刑犯作家。

他的名字叫永山則夫,19歲時因在大街上用槍射殺了四個人入獄。

入獄後,本來從不讀書的永山才開始讀書,自學認字,並開始以自己艱辛的童年、少年經歷為題材撰文出書,引起轟動,成了一名監獄暢銷書作家。

關於要不要判他死刑,日本法學界吵了很多年,最後他們制定了一整套死刑判決準則,並命名為“永山準則”。

直到1990年,41歲的永山才被判了死刑,7年後執行。1997年8月1日,48歲的永山被處以絞刑,現場人士證言他在處刑時進行激烈抵抗,他的版稅則按照他的遺囑捐贈給了世界各地的貧困童工。

有個問題:如果他一直沒犯罪呢?還會成為暢銷書作家嗎?

我覺得很難。

即使他能寫得出同樣水準的作品,也因為他的身份不如“死刑犯”吸引眼球,所以即使書寫出來了也很難暢銷。

而廣大年輕人,也別因為看過一兩個這樣的傳奇故事,就也想體驗下自己的傳奇人生。不能因為看過《新員警故事》裡吳彥祖耍帥的樣子,看過《肖申克的救贖》,就想挑戰下“愚蠢”(你認為的)的司法機關。

事實上,中國現在的刑偵水準並不低。

一個刑警朋友告訴我說,今天在全世界通用的一種提取指紋法,是80年代中國刑偵技術人員自己摸索出來,推廣到世界的。

警方真實的刑偵水準遠比影視劇裡展示的要高得多(跟軍事題材的影視劇一樣,不可能傻到把看家本領都播出來的)。

若是罪犯被判刑後,最痛苦的是失去自由,不能同親人時刻相處,且實行軍事化管理。你追求的越獄、捉弄警方等情節,幾乎不可能發生。關鍵是,你失去自由,義務勞動,與社會脫節,還沒錢。

李紅濤的故事,當傳奇看看就行了。哪怕你真覺得自己是個千古奇才,也得遵紀守法,珍惜親人和自由,要遵紀守法,不能說為社會做多大貢獻,至少不要作害社會、危害他人吧。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