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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把藥當酒喝!鴻茅藥酒廣告違法2630次,誰是它的護身符

2018-04-16 07:16 人民日報

由67味中草藥配製成的鴻茅藥酒, 一方面拿到國家食藥監部門批的藥品批文, 申請到國家中藥保護品種;另一方面從明星代言到電視廣告植入, 不斷營造其保健品形象, 在藥品和保健品市場左右逢源, 銷量一路高歌猛進。

健康時報記者通過研究近十年的公告檔, 不完全統計的結果顯示, 鴻茅藥酒廣告曾被江蘇、遼寧、山西、湖北等25個省市級食藥監部門通報違法, 違法次數達2630次, 被暫停銷售數十次。 但是, 內蒙古食藥監管理局作為監管部門和廣告批文核准部門, 卻一路為鴻茅藥酒廣告“開綠燈”。

鴻茅藥酒為一款甲類非處方藥品, 違法廣告背後, 真正被忽視的是無數中老年群體的用藥安全問題。

鴻茅的10年違法之路

2008年——

2008年5月到2008年12月, 鴻茅藥酒廣告因“以專家和患者名義為產品做功效宣傳”、“發佈未經審批的內容”, 連續多月被遼寧和江蘇食藥監部門通報,

違法次數超59次。 同時, 因“涉嫌篡改審批內容”等嚴重違法行為被暫停在浙江、廣西、青海、江西、江蘇、寧夏6省區境內銷售。

2009年——

鴻茅藥酒違法廣告再次被青海、遼寧、四川、湖北、海南、江蘇、江西等省食藥監部門點名通報, 僅江蘇省一個省內就發佈近百次違法廣告, 並因違法情況嚴重在江西、湖北和海南省內被暫停銷售。 據江西省食藥監局官網信息, 鴻茅藥酒在2009年5月因31次違法廣告被暫停銷售後, 違法行為並未停止, 2009年8月又因150次廣告違法再次被暫停銷售。

奇怪的是, 監管部門的不斷查處似乎對這家內蒙古的企業影響很小, 同年4月, 鴻茅藥酒所謂“古法釀造工藝”入選內蒙古非物質文化遺產。

2010年——

2月, 國家工商總局、原衛生部、原國家廣電總局、原國家食藥監局等12部委聯合發文整治虛假違法廣告,

把醫療、藥品、保健食品廣告確定為整治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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