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石家莊的農村, 以後電代煤住戶屋頂光伏發電收益有保證了。 日前, 石家莊市政府出臺《2018年農村地區冬季清潔取暖工作實施方案》, 鼓勵分散燃煤採暖居民優先實施電代煤, 明確利用電代煤居民住戶屋頂, 建設分散式光伏發電系統, 原則上確保居民每年不低於200元/kw收益。 分散採暖用戶優先實施電代煤
《方案》明確, 在目前電網承載力前提下, 能實施電代煤的分散燃煤採暖居民優先實施電代煤。
學校、幼稚園、養老院、醫院(衛生所)、鄉鎮政府等分散燃煤採暖單位使用者優先實施電代煤改造。
對採暖面積較大的居民住戶,
對實際取暖面積50平方米以下, 單間取暖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的連續供暖居民住戶可選用蓄熱式電暖氣, 同樣條件只在夜間採暖的間斷供暖居民住戶也可選用直熱式電暖器(電加熱器)。
居民每年不低於200元/kw收益
利用電代煤居民住戶屋頂, 建設分散式光伏發電系統, 原則上確保居民每年不低於200元/kw收益。
2018年具有整村推進電代煤取暖的縣(市、區), 每個縣(市、區)選擇1-2個村進行試點示範。
方案明確, 電代煤工程增加的戶表以上供電網路改造費用由供電公司承擔並負責施工改造, 戶表以下線路改造費用由電採暖設備中標入圍企業承擔並負責施工改造, 戶表應就近安裝至電代煤居民住戶牆上, 否則產生的線路費用由供電公司承擔;
對採暖設備超過630千瓦的使用者需採用高壓供電方案, 供電公司負責高壓線路投資, 配電室及低壓線路投資由用戶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