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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戀中的情侶婚前突然發現是楊過和小龍女的關係,這婚結不結呢?

最近遇見這樣的一對情侶, 很是矛盾, 快結婚了, 發現是楊過和小龍女的關係, 太戲劇了。

南京王先生發現熱戀中的女友, 竟是他爺爺的媽媽的妹妹的孫女。

這時候兩個人已經快要準備結婚了, 現在發現是近親的關係, 怎麼辦呢?

網友看了, 一臉懵逼, 這算近親?近親結婚會怎麼樣?

客觀的現實給了兩個人面臨兩難的機會, 真是一個天大的玩笑啊, 兩個人十分苦惱。

經過相關諮詢, 律師表示:婚姻法》有規定禁止三代以內的直系親屬結婚, 但王先生與女友已是第四代, 可註冊結婚。 醫生則表示, 五代之內親屬結婚存在生育畸形兒的可能性。

兩個人再度陷入焦急中, 是近親還是?結婚還是?

我們來惡補一下腦洞。

近親(或稱親緣關係)是指三代或三代以內有共同的祖先。 如果他們之間通婚, 稱為近親婚配。 近親婚配的夫婦有可能從他們共同祖先那裡獲得同一基因, 並將之傳遞給子女。

如果這一基因按常染色體隱性遺傳方式, 其子女就可能因為是突變純合子而發病。 因此, 近親婚配增加了某些常染色體隱性遺傳疾病的發生風險。

近親婚配使子女中得到這樣一對純合或相同基因的概率增加, 這一相關係數稱為近婚係數。

我國1980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婚姻法中第一章、第六條有明確的規定, 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根據我國目前的人口形勢和醫療水準, 為了儘量減少近親結婚造成的遺傳缺陷, 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這樣看來, 南京王先生與女友屬於第四代近親, 按理來說是可以結婚的, 但是考慮到當時醫生的建議, 大家說這婚結還是不結呢?總覺得, 有種寧拆一座廟, 不拆一樁婚的趕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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