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錦屏縣出臺《錦屏縣控制污染物排汙許可制實施方案》,
通過嚴格執行汙排許可制和控制汙排總量,
助推環境治理基礎制度改革,
不斷提高環管效能,
改善環境品質。
在環境管理制度銜接整合上,
該縣通過實施排汙許可制,
落實企事業單位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
逐步實現由行政區域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向企事業單位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轉變。
對環境品質不達標企事業單位實施更為嚴格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
推動區域環境品質改善。
將環境影響評價制度作為建設專案的環境准入門檻,
將排汙許可製作為企事業單位生產運營期排汙的法律依據,
進一步做好充分銜接,
實現從污染預防到污染治理、排放控制全過程監管目標。
明確新建項目,
必須在項目建成並發生實際排汙行為之前申領排汙許可證,
並將排汙許可證執行情況作為環境影響後評價的重要依據。
在規範排汙許可證申領核發中,
明確各企事業單位自覺按照相關法規標準、技術規定提交申請材料(含申報污染物排放種類、濃度、總量和去向等事項)。
縣級環保部門對符合要求的企事業單位將及時核發排汙許可證,
對存在疑問的則開展現場核查。
根據污染物排放標準、總量控制指標、環評要求等,
在排汙許可證中依法合理確定許可排放的污染物種類、濃度、總量和去向等事項,
載明污染治理設施、環境管理要求等相關內容。
經縣人民政府依法依規清理整頓並符合要求的建設專案,
納入排汙許可管理範圍。
排汙授權管理內容主要包括大氣和水污染物,
並依法逐步納入其他污染物。
2018年3月31日前,
完成該縣木材、石材行業固定污染源排汙許可證申領核發工作;2018年6月30日前,
完成機制炭、活性炭行業固定污染源排汙許可證申領核發工作;2020年12月31日前實現全覆蓋。
在落實固定污染源環保主體責任上,
明確納入排汙許可管理的所有企事業單位必須持證排汙、按證排汙,
不得無證排汙。
企事業單位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按照排汙許可證的規定排汙並嚴格執行;落實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和其他各項環境管理要求,
確保污染物排放種類、濃度、總量和去向達標。
安裝或使用國家認可規範監測設備,
依法依規開展自行監測,
保障資料合法有效、設備正常運行、記錄妥善保存、台賬準確完整。
如實向縣級環保和核發排汙許可證的環保部門報告排汙許可證執行情況,
依法自覺向社會公開污染物排放情況。
在提升環境監管執法水準中,
該縣通過嚴格依證開展監管執法、嚴厲查處違法排汙行為、綜合運用市場機制政策、提高資訊化管理水準的方式,
按照“誰核發、誰負責”的原則定期開展排汙許可證審查,
利用現場檢查、執法監測、核查台賬等手段,
核實企事業單位排放資料和環保工作執行情況報告的真實性,
判定是否達標排放並核定排放量。
根據違法情節輕重,
依法採取按日連續處罰、限制生產、停產整治、停業和關閉等措施,
嚴厲處罰無證和不按證排汙行為,
對構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自願實施嚴於許可排放濃度和排放量,
且在排汙許可證中載明的企事業單位,
可以享受環保、資源綜合利用等相關優惠政策。
將排汙許可證申領、核發、監管執法等工作流程及資訊納入全國排汙授權管理資訊平臺,
及時公開企事業單位自行監測資料和縣環保部門監管執法資訊,
納入環境信用評價範圍,
曝光一批“黑名單”。
(鄧金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