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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拘禁女友兩歲大的兒子,只為討回戀愛開銷......

王某為向女友討回戀愛期間的支出, 在感情出現破裂徵兆時將女友2歲大的兒子非法拘禁。 4月16日, 虹口區人民檢察院以非法拘禁罪對王某提起公訴。

去年12月29日, 王某約女友鞏女士和她的兒子去虹口龍之夢。 鞏女士的兒子是與前夫所生。

吃過飯後, 鞏女士提出自己想去飾品店逛一逛, 讓王某帶兒子找家甜品店坐一會兒。 不想等鞏女士回頭去找兩人時, 發現王某已經帶著兒子消失了。 在通過商場廣播找人無果後, 著急的鞏女士撥打了報警電話。 期間她一直試圖通過電話和微信聯繫王某, 都未能聯繫上。

下午5點多, 鞏女士接到王某來電, 電話中王某說自己帶著鞏女士的兒子住進了浦東的一家酒店, 並讓鞏女士準備好5萬元人民幣。 當晚7點多, 鞏女士和民警趕往酒店, 將王某抓獲, 成功救出了2歲大的兒子。

據王某到案後供述, 之所以帶走女友的兒子,

是為了討回戀愛時花的錢, 知道鞏女士十分疼愛自己的兒子, 可以嚇唬一下她。

根據王某的交代, 他在和鞏女士戀愛期間, 曾貸款為女友買過項鍊、女式包, 並為女友支付了整容所需的手術費, 共計約5萬元人民幣。 期間, 王某發現鞏女士與其他男人有些曖昧不清, 並曾多次因為兒子的事情對王某態度不好, 便懷恨在心。 他近來經濟狀況有困難, 便想找鞏女士討回之前在她身上花的錢。

鞏女士進入酒店房間時發現兒子臉頰紅腫, 於是通知守候在門外的民警, 民警進入房間將王某抓獲。 王某向民警承認自己因為小孩一直在哭著找媽媽, 就反手抽了他一個耳光。

王某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其行為已觸犯刑法。

目前, 虹口區人民檢察院以非法拘禁罪對王某提起了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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