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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柔性調解離婚糾紛 夫妻終達共識好聚好散

近日, 關嶺法院民商事審判機關第一團隊成功調處一起離婚糾紛案件, 雙方當庭就孩子撫養權、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

記者從關嶺法院獲悉, 離婚雙方張某與江某2014年相識, 並於2016年6月登記結婚, 婚後育有一子, 但常因家庭瑣事發生矛盾, 長時間缺乏溝通交流, 導致夫妻感情破裂, 雙方就離婚一事起訴到關嶺法院。 在庭審中, 雙方針鋒相對、互不相讓, 庭審氣氛一度緊張。

庭審結束後, 承辦法官再次組織雙方進行背對背的調解, 在瞭解雙方基本情況的基礎上, 及時歸納雙方矛盾焦點所在, 並以此為切入口,

分別與張某、江某進行交談, 希望雙方重歸於好,然而張某與江某感情確實已經走到了盡頭, 已無和好可能, 雙方都表示願意離婚, 並在承辦法官的主持下, 雙方就離婚達成共識, 江某還當庭一次性支付給張某生活幫助費4萬元。

“面對家事糾紛逐年遞增的態勢, 多數案件不僅涉及當事人的切身利益, 往往摻雜著濃厚複雜的情感因素在內, 案件審理過程中當事人容易情緒激動、矛盾激化, 案件審理難度較大,加強家事審判工作, 對家庭的和諧、社會的穩定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我們關嶺法院針對這一類案件時, 積極整合社會資源, 向社會借力, 建立多層次多方位立體式的調解機制, 妥善解決家事糾紛。 ”承辦該案件的法官對記者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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