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網約車平臺而言, 在瘋狂補貼、戰局熄火之後, 終究是把網約車行業作成了一門賺錢的生意。 可以看出, 以上種種“得罪”乘客和司機的做法, 從市場行為角度理解, 網約車企業就是要追求盈利。
追求盈利沒錯, 但是, 缺乏價值觀的盈利模式, 並不可取。 滴滴為什麼被人討厭, 本質上, 就是缺乏對乘客和司機的敬畏。
某前滴滴員工就指出, 在大資料和機器學習盛行的今天, 芸芸眾生仿佛棋子, 雲端的互聯網企業可以輕易“操縱”每個人的生活。 使用者憤怒的根本, 是冰冷的演算法和規則之後的話語權缺失。
一直以來, “Don’t be evil(不作惡)”的價值觀, 是穀歌引以為傲的精神信仰。 這一價值觀於1999年首次確認, 在2004年被寫入公司的首次公開招股書中。 在當初設立這一準則的時候, 谷歌創始人之一的Amit Patel和部分早期員工擔心, 未來公司可能會因為部分客戶的要求來調整搜索排名、或者做一些他們不情願的事情。
如今, 在商業利益和價值觀之間, 在平臺變現和用戶體驗之間, 網約車企業選擇了前者。 讓出行更美好, 不是只讓網約車企業利潤更美好, 而是讓出行這個事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