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嗎?
2018年4月15日
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
頒佈實施以來的第三個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什麼?!
你不知道?
不要慌張
今天灃西君來為你揭開它的神秘面紗
2015年7月1日,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國家安全法規定, 國家加強國家安全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 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國家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將國家安全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公務員教育培訓體系, 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 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國家安全是什麼?
國家安全是國家的基本利益, 是一個國家處於沒有危險的客觀狀態, 也就是國家沒有外部的威脅和侵害也沒有內部的混亂和疾患的客觀狀態。
當代國家安全包括11個方面的基本內容, 即國民安全、領土安全、主權安全、政治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生態安全、資訊安全和核安全。
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罪名
背叛國家罪;分裂國家罪;煽動分裂國家罪;武裝叛亂、暴亂罪;顛覆國家政權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投敵叛變罪, 叛逃罪;間諜罪;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 情報罪;資敵罪等。
如何維護國家安全?
1.一些可疑人員未經批准到內部作調查, 進行科技、經濟、企業等情況搜集。 發現這種情況不能隨意提供, 並向當地公安機關或國家安全機關報告。
2.警惕境外電臺、電視、網路等傳媒的煽動、造謠。
3.拾獲屬於國家秘密的檔、資料和其他物品, 應當及時送交有關機關、單位或保密工作部門。
4.發現有人盜竊、搶奪屬於國家秘密的檔、資料和其他物品, 有權制止, 並應當立即報告。
5.發現洩露或可能洩露國家秘密的線索, 應當及時向國家安全機關舉報。
國家安全不僅關乎國家的興亡, 還關乎每個公民的切身利益。 維護好國家安全, 既能保護國家利益, 也能保護個體利益, 而一旦國家安全受損, 我們就有可能付出巨大的代價。
保衛國家安全, 人人有責!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