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國國際自由調查組織公佈了最新的2018年全球各國自由指數報告Freedom House, 緬甸在該報告中的排名有所下滑。
報告中稱:緬甸是當前新聞媒體自由權最低的國家之一,
報告顯示:自民盟民選政府上臺之後, 緬甸在政治和公民自由權利等部分領域有所改善, 但是在其他一些權利自由方面卻並沒有進步。
一些媒體界人士分析稱:造成緬甸排名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去年各界對於有礙言論自由權的《通訊法》66D條款的反對之聲高漲、此外若開問題發生之後國際社會新聞機構赴當地採集資訊遇阻等。 去年因違反《通訊法》66D條款而被迫入獄的聲音日報主編覺明遂表示:對於緬甸被列入沒有自由權的國家行列表示並不驚訝,
而宣傳部副部長昂拉通表示:相信現在緬甸的新聞自由權同尚未實現民主之前已經有了很大改善, 此外新聞工作者要將提高工作技能放在首位, 新聞工作者要提高職業操守, 遵守法律, 規避那些自殖民時期便已遺留下來的難以修改的法律。
而緬甸新聞工作者則表示:當前的宣傳部部長和副部長皆是原來文學和新聞領域的人, 所以有更大的責任來促進新聞自由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