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5日10時許, 清澗縣公安局接報李某某報案稱, 其車牌號為陝K*****黑色桑塔納轎車被盜。 當日17時許, 李某某又到清澗縣公安局稱, 經調取清澗縣公安局監控, 在清澗縣清辛公路白郝家石中心衛生室向北50米的大樹下找到被盜車輛。 車輛後備箱內備胎及車內一串鑰匙丟失。 經查, 犯罪嫌疑人劉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犯罪嫌疑人劉某某被清澗縣公安局列為網上在逃人員。 2017年10月14日, 洛陽鐵路公安處洛陽站派出所民警將犯罪嫌疑人劉某某抓獲歸案。 經訊問, 犯罪嫌疑人劉某某如實供述犯罪過程。
2017年8月5日淩晨,
清澗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 犯罪嫌疑人劉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秘密竊取他人財物, 數額較大, 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之規定, 依法應予盜竊罪懲處。 (清澗縣人民法院通訊員 白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