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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積分落戶申報常見問題指南

我借住在親屬家, 可以按租賃住所填報嗎?今年沒有取得落戶資格的, 明年還能重新申請嗎?積分落戶是否收費?能否委託仲介辦理呢……本週一, 本市首批積分落戶申報正式啟動。 在申報過程中, 一些細節問題也讓不少申報者犯了嘀咕。 本期業週刊將就一些常見問題, 為申報者提供指南。

申報過程中, 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首先要充分掌握政策規定。 清楚瞭解指標解釋和操作流程, 掌握申報審核各階段的時間安排和工作要求, 與用人單位共同配合完成好註冊申報。 特別建議申請人在申報前和申報全程認真細緻讀懂讀通申報手冊,

掌握各項指標填報要求, 避免因填報不當影響積分結果。 一定要堅守誠信。 誠實守信是申報之本。 要堅守誠信申報這一底線, 真實準確填報各項指標資訊, 杜絕弄虛作假行為, 對自己和用人單位負責。 因為根據相關規定, 申請人對申請材料弄虛作假的, 會取消其當年及以後5年內的積分落戶申請資格;已取得本市常住戶口的, 由公安部門予以註銷, 並遷回檔京前戶籍所在地。 對用人單位協助提供虛假材料的, 當年及以後5年內不受理其積分落戶申請事項。

相關政策和申報要求在哪裡可以查詢到?

本市積分落戶實行年度申報制, 分為申報、核查、複查、公示和落戶辦理5個階段, 在時間上首尾相接、互不交叉。

具體又分為8個申報審核步驟, 分別是:系統註冊、關聯單位、積分填報、確認提交、資料核查、查看初核結果、複查及現場審核、發佈及公示。

詳細的政策規定和申報要求可登錄市人力社保局“北京市積分落戶服務專欄”(www.bjrbj.gov.cn/jflh)查詢。 在該專欄還載入了積分模擬計算工具、線上申報系統入口, 並集中展示了積分落戶相關服務內容, 包括辦事指南、服務視窗查詢和常見問題解答等。 此外, 相關部門還編制了申報手冊、宣傳折頁, 製作了申報宣傳動畫微視頻、微信版指南。 申報啟動實施後, 申請人可掃描市人力社保局官方微信二維碼, 查閱政策資訊, 類比計算積分。 電子版申報手冊和動畫微視頻都可以在“北京市積分落戶服務專欄”查看。

特別建議申請人和用人單位在申報前和申報全程仔細查閱申報手冊, 它能幫您清楚掌握各項指標填報要求。 如果以上這些途徑還不能完全解答疑問, 您還可以撥打市人力社保局電話諮詢熱線12333或各區積分落戶服務視窗電話諮詢, 市人力社保局還準備了紙質宣傳折頁放在各區積分落戶服務視窗, 向有需要的申請人免費發放。

如果想自測一下分數, 有無官方開發的積分模擬計算器?

申請人如果想提前測一測自己的分數, 可以登錄“北京市積分落戶服務專欄”(www.bjrbj.gov.cn/jflh), 使用“積分模擬計算工具”進行自測。

今年沒有取得落戶資格的, 明年還能重新申請嗎?重新申請時, 所有積分指標是否需要重新填寫?

積分落戶政策實行“總量控制+自願申報”,

按照積分落戶管理辦法及細則的有關規定, 每年將根據實際申請人員積分情況, 統籌考慮城市綜合承載力和人口調控目標要求, 合理劃定落戶分值, 確定落戶規模。 今年是積分落戶啟動實施的第一年, 需待申請、審核、覆核等環節結束後, 在充分掌握申請人具體積分情況的基礎上, 確定落戶分值和落戶規模, 並向社會公佈。

積分落戶每年申請一次, 當年未達到落戶分值的, 第二年如果符合四個資格條件, 還可重新申請。 屆時, 申請人只需登錄線上申報系統查看上一年度申報資訊, 選擇更新其中需要變更的內容, 未變更的資訊將保留上一年度填報的內容, 只需點擊確認即可。

是否有複查環節?對積分審核結果有異議怎麼辦?

為減少申請人和用人單位不必要的奔波往返, 提高審核效率, 申請人填報的大部分積分指標資訊將直接與各部門的原始資料進行比對, 由系統計算得出結果。 對於這些指標的審核將不再安排複查。 對系統比對結果確有異議的, 可以向相應的職責部門反映。

對於合法穩定住所指標自有住所資訊、創新創業指標獎項資訊和榮譽表彰指標榮譽稱號資訊, 由於情況比較複雜、涉及國家部委事權, 本市基礎資訊可能不完全, 為保證核查結果準確, 所以安排了複查環節。

積分落戶是否收費?能否委託仲介辦理?

本市積分落戶申報審核是公益性服務, 全程不收取任何費用, 也不接受仲介服務,任何組織和個人以辦理積分落戶名義收取費用的,均屬違法行為。請用人單位、申請人提高警惕,防止受騙,不要相信任何所謂的“代辦服務”,避免因提供虛假資訊材料被取消積分落戶資格並影響單位及個人誠信記錄。

積分落戶管道開通後,原其他落戶管道是否受影響?

積分落戶作為一條新增的落戶管道,與本市現行的其他落戶管道並行實施。積分落戶政策實施後,原有的其他落戶管道不受影響。

最近市人力社保局印發的引進人才管理辦法和即將實施的積分落戶政策是什麼關係?

最近,市人力社保局發佈實施了《北京市引進人才管理辦法(試行)》,該辦法立足於為本市各類創新主體引進緊缺急需人才,突出了對創新創業的鼓勵,體現了本市現行人才引進機制的轉變、引才結構的進一步優化以及人才評價方式更加多元。積分落戶主要解決的是長期在京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居住的常住外來人口的落戶需求,面向的是符合條件的普通勞動者,突出了對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基礎性指標的要求。從辦理形式上看,引進人才主要採取條件准入的形式,積分落戶主要採取積分准入的形式。雖然都表現為落戶北京,但是這兩個政策的著眼點和側重點並不相同,並行實施,互不影響。申請人可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申報。

在京繳納社會保險年限計算起始時間是何時?

1998年4月2日,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決定》(國發〔1997〕26號),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次常務會議通過了《北京市企業城鎮勞動者養老保險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號令,以下“2號令”),該規定自1998年7月1日起施行。同年,北京市出臺了“2號令”配套檔,規定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城鎮勞動者,應當按照規定履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義務,並首次將外埠城鎮勞動者(非農業戶口)納入我市基本養老覆蓋範圍。據此,本市將合法穩定就業指標中申請人在京繳納社會保險年限計算起始時間規定為1998年7月1日。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規定,合法穩定住所指標中涉及住所的規劃用途均應為住宅類,且自有住所、單位宿舍應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我市在不同時期頒發過不同樣式的房屋產權證書,其中分別有“設計用途”、“規劃用途”、“用途”欄,欄中標明為住宅類,即表明房屋規劃用途為住宅。對於90年代頒發的一些《房產所有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證書中沒有專門用途欄,但證書內附“北京市房屋登記表”中“房屋用途”欄中標明為住宅類,即表明房屋規劃用途為住宅。

需要注意的是,申請人居住在配偶名下自有住所的,可以取得相應積分,但須在現場審核階段向區積分落戶服務視窗提交結婚證進行現場審核。尚未取得房屋產權證書的住房不能按自有住房填報積分。

什麼樣的住所可以按租賃住所積分?我借住在親屬家,可以按租賃住所填報嗎?

2017年1月1日(不含)以前在單位宿舍、租賃住所的連續居住年限,以申請人同期在京合法穩定就業年限計算,但是在申報系統中仍要完整準確填寫各階段住房資訊,以便計算積分。2017年1月1日(含)以後的在京租賃住所資訊,以北京市住房租賃監管平臺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為准。公租房的承租人和共租人應與產權單位簽訂租房合同並在安居北京住房保障資訊平臺備案。借住親友家,未按規定備案房屋租賃合同的,不能按租賃住所積分。

申請人只有學歷沒有學位,或只有學位沒有學歷的,能否申請積分?同一層次的學歷、學位,在不同時間取得,能否申請積分?填報此項指標需要提前做什麼準備?

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規定,以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進行教育背景指標積分申請時,應兼具相應的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也就是說,除大學專科(含高職)外,只取得學歷但未取得同等學位或只取得學位但未取得同等學歷的均不予積分。為體現對非全日制學歷申請人在工作的同時堅持學習的行為予以鼓勵,同一層次的學歷、學位,即使取得的時間不同或發證機構不同,只要獲取了“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驗證碼”、“學位證書電子備案編號”或經過學歷學位認證獲取了認證報告編號,就可以申請積分。

其中,以留學取得的學歷學位進行積分的,要提前到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對留學學歷學位證書進行認證;以國內學歷學位進行積分的,應登錄教育部學歷學位中心網站查看本人學歷學位備案資訊是否與紙質證書一致,一致的要提前獲取“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驗證碼”和“學位證書電子備案編號”。如果無法查看備案資訊或備案資訊與紙質證書不一致,應及時進行學歷學位認證。

如果申請人備案資訊與紙質證書一致,但是身份證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性別與備案資訊不一致,為確保準確積分,應在申報階段由用人單位經辦人員向區積分落戶服務視窗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詳見申報手冊說明。

當年取得積分落戶資格,因尚未在京確定落戶地址等原因暫時無法辦理落戶的,落戶資格還有效嗎?能不能享受相關市民待遇?

當年取得積分落戶資格,因尚未在京確定落戶地址等原因暫時無法辦理落戶的,落戶資格予以保留。取得積分落戶資格的申請人可登錄積分落戶線上申報系統,列印《積分落戶資格確認單》,憑單享受相關公共服務。

申報過程中,用人單位需要配合開展哪些工作?

在申報審核過程中,用人單位需要配合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一是在積分落戶線上申報系統中註冊,獲取註冊碼,並將該註冊碼告知本單位名下每一位元積分落戶申請人,説明他們正確關聯單位。由於單位註冊和個人註冊申報都在同一時間階段內完成,請用人單位注意掌握好時間,為申請人預留充足的時間填報資訊;二是在申報階段認真負責地審核本單位名下每位元申請人的每項積分指標,並在規定時間內及時確認提交;三是在複查階段幫助申請人提交複查申請,並根據區積分落戶服務視窗約定的時間,到視窗提交複查材料或現場審核部分積分指標;四是在申請人取得積分落戶資格後,幫助他們辦理落戶手續;五是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對積分落戶工作中涉及本單位人員的舉報資訊進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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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分落戶申報具體流程

◆系統註冊 在京用人單位使用“法人一證通”數位憑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系統,完成註冊並進入系統獲取“單位註冊碼”。符合積分落戶資格條件的申請人,可在單位註冊通過後,在規定時間內進入服務專欄,點擊“個人登錄”完成註冊。

◆關聯單位 符合資格條件的申請人選擇點擊“積分落戶業務”,進入系統後輸入“單位註冊碼”,申請關聯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核實申請人為本單位員工後,點擊確認。

◆積分填報 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按系統所設專案如實填寫積分指標資訊,並保存提交。

◆確認提交 用人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對申請人填報的積分指標資訊審核無誤後,確認提交。

◆資料核查 本市各有關部門分別對申請人填寫的積分指標資訊進行資料比對審核。

◆查看初核結果 申請人可以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系統查看比對結果。

◆複查及現場審核 申請人可對部分指標項提出複查申請,並由用人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向區積分落戶服務視窗提交書面證明材料。部分指標項需要現場審核的,也應由用人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向區積分落戶服務視窗提交書面材料。複查及現場審核的材料受理可同時進行。

◆發佈及公示 積分複查和現場審核結束後,申請人和用人單位可登錄系統查詢積分結果及年度落戶分值。取得年度積分落戶資格人員將在市政府網站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由市人力社保局辦理調京手續。

也不接受仲介服務,任何組織和個人以辦理積分落戶名義收取費用的,均屬違法行為。請用人單位、申請人提高警惕,防止受騙,不要相信任何所謂的“代辦服務”,避免因提供虛假資訊材料被取消積分落戶資格並影響單位及個人誠信記錄。

積分落戶管道開通後,原其他落戶管道是否受影響?

積分落戶作為一條新增的落戶管道,與本市現行的其他落戶管道並行實施。積分落戶政策實施後,原有的其他落戶管道不受影響。

最近市人力社保局印發的引進人才管理辦法和即將實施的積分落戶政策是什麼關係?

最近,市人力社保局發佈實施了《北京市引進人才管理辦法(試行)》,該辦法立足於為本市各類創新主體引進緊缺急需人才,突出了對創新創業的鼓勵,體現了本市現行人才引進機制的轉變、引才結構的進一步優化以及人才評價方式更加多元。積分落戶主要解決的是長期在京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居住的常住外來人口的落戶需求,面向的是符合條件的普通勞動者,突出了對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基礎性指標的要求。從辦理形式上看,引進人才主要採取條件准入的形式,積分落戶主要採取積分准入的形式。雖然都表現為落戶北京,但是這兩個政策的著眼點和側重點並不相同,並行實施,互不影響。申請人可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申報。

在京繳納社會保險年限計算起始時間是何時?

1998年4月2日,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決定》(國發〔1997〕26號),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次常務會議通過了《北京市企業城鎮勞動者養老保險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號令,以下“2號令”),該規定自1998年7月1日起施行。同年,北京市出臺了“2號令”配套檔,規定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城鎮勞動者,應當按照規定履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義務,並首次將外埠城鎮勞動者(非農業戶口)納入我市基本養老覆蓋範圍。據此,本市將合法穩定就業指標中申請人在京繳納社會保險年限計算起始時間規定為1998年7月1日。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規定,合法穩定住所指標中涉及住所的規劃用途均應為住宅類,且自有住所、單位宿舍應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我市在不同時期頒發過不同樣式的房屋產權證書,其中分別有“設計用途”、“規劃用途”、“用途”欄,欄中標明為住宅類,即表明房屋規劃用途為住宅。對於90年代頒發的一些《房產所有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證書中沒有專門用途欄,但證書內附“北京市房屋登記表”中“房屋用途”欄中標明為住宅類,即表明房屋規劃用途為住宅。

需要注意的是,申請人居住在配偶名下自有住所的,可以取得相應積分,但須在現場審核階段向區積分落戶服務視窗提交結婚證進行現場審核。尚未取得房屋產權證書的住房不能按自有住房填報積分。

什麼樣的住所可以按租賃住所積分?我借住在親屬家,可以按租賃住所填報嗎?

2017年1月1日(不含)以前在單位宿舍、租賃住所的連續居住年限,以申請人同期在京合法穩定就業年限計算,但是在申報系統中仍要完整準確填寫各階段住房資訊,以便計算積分。2017年1月1日(含)以後的在京租賃住所資訊,以北京市住房租賃監管平臺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為准。公租房的承租人和共租人應與產權單位簽訂租房合同並在安居北京住房保障資訊平臺備案。借住親友家,未按規定備案房屋租賃合同的,不能按租賃住所積分。

申請人只有學歷沒有學位,或只有學位沒有學歷的,能否申請積分?同一層次的學歷、學位,在不同時間取得,能否申請積分?填報此項指標需要提前做什麼準備?

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規定,以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進行教育背景指標積分申請時,應兼具相應的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也就是說,除大學專科(含高職)外,只取得學歷但未取得同等學位或只取得學位但未取得同等學歷的均不予積分。為體現對非全日制學歷申請人在工作的同時堅持學習的行為予以鼓勵,同一層次的學歷、學位,即使取得的時間不同或發證機構不同,只要獲取了“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驗證碼”、“學位證書電子備案編號”或經過學歷學位認證獲取了認證報告編號,就可以申請積分。

其中,以留學取得的學歷學位進行積分的,要提前到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對留學學歷學位證書進行認證;以國內學歷學位進行積分的,應登錄教育部學歷學位中心網站查看本人學歷學位備案資訊是否與紙質證書一致,一致的要提前獲取“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驗證碼”和“學位證書電子備案編號”。如果無法查看備案資訊或備案資訊與紙質證書不一致,應及時進行學歷學位認證。

如果申請人備案資訊與紙質證書一致,但是身份證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性別與備案資訊不一致,為確保準確積分,應在申報階段由用人單位經辦人員向區積分落戶服務視窗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詳見申報手冊說明。

當年取得積分落戶資格,因尚未在京確定落戶地址等原因暫時無法辦理落戶的,落戶資格還有效嗎?能不能享受相關市民待遇?

當年取得積分落戶資格,因尚未在京確定落戶地址等原因暫時無法辦理落戶的,落戶資格予以保留。取得積分落戶資格的申請人可登錄積分落戶線上申報系統,列印《積分落戶資格確認單》,憑單享受相關公共服務。

申報過程中,用人單位需要配合開展哪些工作?

在申報審核過程中,用人單位需要配合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一是在積分落戶線上申報系統中註冊,獲取註冊碼,並將該註冊碼告知本單位名下每一位元積分落戶申請人,説明他們正確關聯單位。由於單位註冊和個人註冊申報都在同一時間階段內完成,請用人單位注意掌握好時間,為申請人預留充足的時間填報資訊;二是在申報階段認真負責地審核本單位名下每位元申請人的每項積分指標,並在規定時間內及時確認提交;三是在複查階段幫助申請人提交複查申請,並根據區積分落戶服務視窗約定的時間,到視窗提交複查材料或現場審核部分積分指標;四是在申請人取得積分落戶資格後,幫助他們辦理落戶手續;五是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對積分落戶工作中涉及本單位人員的舉報資訊進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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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分落戶申報具體流程

◆系統註冊 在京用人單位使用“法人一證通”數位憑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系統,完成註冊並進入系統獲取“單位註冊碼”。符合積分落戶資格條件的申請人,可在單位註冊通過後,在規定時間內進入服務專欄,點擊“個人登錄”完成註冊。

◆關聯單位 符合資格條件的申請人選擇點擊“積分落戶業務”,進入系統後輸入“單位註冊碼”,申請關聯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核實申請人為本單位員工後,點擊確認。

◆積分填報 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按系統所設專案如實填寫積分指標資訊,並保存提交。

◆確認提交 用人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對申請人填報的積分指標資訊審核無誤後,確認提交。

◆資料核查 本市各有關部門分別對申請人填寫的積分指標資訊進行資料比對審核。

◆查看初核結果 申請人可以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系統查看比對結果。

◆複查及現場審核 申請人可對部分指標項提出複查申請,並由用人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向區積分落戶服務視窗提交書面證明材料。部分指標項需要現場審核的,也應由用人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向區積分落戶服務視窗提交書面材料。複查及現場審核的材料受理可同時進行。

◆發佈及公示 積分複查和現場審核結束後,申請人和用人單位可登錄系統查詢積分結果及年度落戶分值。取得年度積分落戶資格人員將在市政府網站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由市人力社保局辦理調京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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