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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說]朴槿惠的陳情書

我是朴槿惠, 前韓國總統, 一個無丈夫無父母無子女的女人。 我因為和閨蜜互通了幾封討論國事的信, 被國家檢方檢舉, 法院判了24年監禁和罰款180億韓元。

但願當我90歲出獄時, 仍能穩健地走出門口。

我希望, 當我走出監獄門口時, 我仍能抬頭看看天, 看看這個國家。 我一定會對它說, 國家, 我嫁給了你, 你就是我的丈夫!我就是你捧在掌心的女人!國家要判我監禁和罰金, 我沉默, 我表示接受, 我不抗議, 我沉默。

在此, 我聲明, 我的妹妹提起的上訴書, 不符合我的意願, 那是無效的。 我放棄上訴。 人故有一死, 或輕於鴻毛, 或重於泰山!我的餘生裡, 能在國家的監獄裡試過, 是災難, 也是福氣!我在這裡, 無案牘勞形, 無絲竹亂耳, 更無為國為民傷神, 夥伴們個個傻傻愣愣, 看時吃飯, 按時鍛煉和勞動!

我還要說的是, 我的丈夫是好丈夫, 我的國家是好國家!世界上沒有哪一個國家的法律有如此完善和高效。

我曾是國家總統, 然而我卻不能在我擁有最高權力時, 指揮“完善”國家的法律, 使國家的總統或者高級將領可以得到法律的優待。 不能, 我做不到這一點。

我也不能把國家的法律機構編制到自己的管轄之下, 從而對它指手畫腳。

簡單地說, 我們國家的法律就是一部法律機器, 它是機械而無情的, 它不會理解我對國家的犧牲和貢獻, 也不會同情我的柔弱和慘澹。 我錯不是錯, 沒有將功贖罪之說, 也沒有什麼功勞苦勞之說。 每個人都會犯錯, 犯了錯, 就得接受懲罰。 總統犯錯, 庶民同罪, 這其實是很正常的事!我發現有些國家的法律是官員管控和劫持民意的工具, 是自己的護身符, 或者法律在上層根本就是一片空白!而我們, 有了這部法律, 我們的總統和平民都有法可依, 誰都沒有特權。

再說了, 作為一國之總統, 我就很了不起嗎?很偉大嗎?沒有。 我更像一個打工者, 我朝九晚五, 我小心翼翼地處理國事, 我把國家利益、民眾福祉放在第一位,

我也全心全意, 我也兢兢業業。 我也有勞動合同、也有勞動期限, 我也領薪水養家糊口!設若我能順利退休, 我也是街頭院角的一個彈唱老婦, 我也會推著一輛二十八吋的自行車去市場買菜。 很多人見到我, 或者會點點頭, 或者根本就記不起。 所謂一國之君又怎麼了, 我也得吃飯和放屁。

好了, 我敬告現在的總統或者以後的總統, 你們得多加小心, 可別犯了錯, 否則法律的機器不會放過你, 否則我的昨天就是你的今天, 我的今天就是你的明天。 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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