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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交警昨曝光今年第11批66名“酒司機”

一名酒司機在接受抽血檢測。

文/半島全媒體記者 劉玉凡 尹彥鑫 通訊員 欒心龍 圖/半島全媒體記者 張偉

2018年,青島市公安交警部門繼續保持對醉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高壓整治態勢,並向社會實名曝光。

4月16日,公安交警部門對社會曝光了近期查處的66名酒司機,營造全社會共同關注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圍。 此次曝光的66名“酒司機”是交警部門近期查獲的,曝光的典型案例包含全市交警查獲的典型酒駕案例,這是2018年交警部門曝光的第11批酒司機。

這些酒司機案例中,有無證酒駕送朋友的,還有一塊喝酒一塊酒駕一塊被查的……青島交警表示,酒駕、醉駕是非常危險的駕駛行為,對他人生命構成嚴重威脅,此次交警部門曝光的幾個酒駕案例的駕駛人都為自己的違法行為付出了慘重的代價。 為了保證廣大市民的出行安全,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公安交警部門將堅持對酒駕嚴查嚴處,並堅決向社會曝光,為市民出行營造一個安全的道路交通環境。

稽查布控“天網”查獲酒司機

2018年4月11號下午,即墨交警鶴山路中隊民警在開發區路口進行稽查布控行動。 約15時許,現場執勤民警接大隊指揮中心指令:有一輛魯B×××23號的白色豐田小型汽車正由西向東行駛,顯示該車逾期未年審。 執勤民警隨即將該車攔截核實,駕駛員一下車,就開始不斷地說自己錯了,並非常的配合工作,但總刻意與執勤民警保持距離,這異常的舉動引起民警的注意,執勤民警剛靠上前就聞到該駕駛員身上有一股淡淡的酒氣,立即對其進行呼氣測試,經過呼氣測試,駕駛員李某某的酒精含量為44.5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

李某某稱,中午和幾個朋友聚會,因久別重逢,席間就喝了3瓶啤酒,飯後覺得自己開車沒問題,於是就駕車回家,沒想到被查著了。

由於駕駛員李某某沒有帶駕駛證,根據相關規定,民警依法將車輛暫扣,並開具強制措施憑證,李某某因酒駕違法行為被處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因車輛逾期未年審處罰款200元記3分的處罰。

無證酒駕送朋友被拘留

2018年4月9日晚,高新區交警大隊二中隊民警在轄區嶴東路華強路路口執勤。 21時37分許,徐某駕駛紅色無牌三輪摩托車沿嶴東路由南向北行駛至查車點,民警依法對其進行檢查時發現駕駛員渾身散發酒氣,表情慌張,遂即對其進行酒精呼氣檢測,經測試,結果為37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機動車,當民警要求徐某出示駕駛證時,徐某表示自己未取得過駕駛證,民警對徐某進行嚴厲批評教育後依法處以罰款1500元,拘留5日的行政處罰。

經瞭解,徐某是從內蒙古來青打工,當晚和工友在上馬一個飯店吃飯,席間喝了酒,就和工友坐公車回到自己紅島的員工宿舍,然後又騎三輪摩托車將朋友送回到吃飯附近的賓館住宿,走到嶴東路華強路路口時被執勤交警查獲。

無證酒駕被查掰傷民警手指

4月12日15時,黃島公安分局交警大隊民警在巡邏至東嶽中路與順康路路口時,發現一輛紅色無牌二輪摩托車沿順康路自南向北行駛,駕駛車輛的是一名50歲左右的男子,並未佩戴頭盔,民警迅速前往檢查,當民警接近男子時,他立即掉頭向南逃跑,在逃跑了十多米遠時被堵截的民警攔下,民警發現對方滿臉通紅,有飲酒駕駛的嫌疑,示意他下車接受檢查,對方佯裝下車配合,卻突然棄車就跑,民警迅速追趕上去。

民警再一次控制住男子,他卻強行猛掰民警的左手手指,企圖擺脫控制,隨即又搶奪報話機和執法記錄儀,民警強忍疼痛仍死死抓住男子,經過20多分鐘的糾纏,增援的民警趕到將男子控制住。

經詢問,家住青島西海岸新區六汪鎮的王某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他知道自己沒有駕駛證而且還飲酒駕駛,被交警查獲後肯定會受到嚴厲的處罰,所以才拼命逃跑。 王某酒精呼氣檢測後的結果為24mg/100ml,屬酒後駕駛。 目前,王某因無證駕駛摩托車,罰款200元,行政拘留10日;因酒後駕駛,罰款1000元;合併處罰,行政拘留10日,罰款1200元。

一起喝酒一起被查

3月17日晚,青島開發區交警大隊二中隊在前灣港路山科大青島校區南門附近開展夜查酒駕專項行動。21時50分許,一輛白色轎車在行駛至檢查點前時突然減速靠邊停車,隨後從駕駛室內跑出一男子。執勤民警隨即將該男子控制,但該男子否認自己駕車,在民警要求其進行吹氣檢測時,該男子拒不配合。隨後該男子要求民警“通融通融”,在得到民警的嚴詞拒絕後,該男子竟然表示“你這樣就沒意思了”。

在民警在多次勸說無效後只得將該男子帶至警車內,而在車內民警對另一名酒司機李某詢問時,發現該名男子竟然替李某回答問題。原來,該男子名叫王某,與李某是大學同學。當晚,他們在山科大北門某酒店內同學聚會,一時高興兩人就多喝了幾杯。酒後兩人相約到山科大南門某KTV唱歌,便分別開車前往,結果一前一後分別被交警查到。

最終經過檢測,在王某和李某的血樣中均檢測出乙醇,含量均為99mg/100ml,均涉嫌醉酒駕駛。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李某和王某將面臨半年以下拘役並處罰金的處罰。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編輯: 張珍珍]

目前,王某因無證駕駛摩托車,罰款200元,行政拘留10日;因酒後駕駛,罰款1000元;合併處罰,行政拘留10日,罰款1200元。

一起喝酒一起被查

3月17日晚,青島開發區交警大隊二中隊在前灣港路山科大青島校區南門附近開展夜查酒駕專項行動。21時50分許,一輛白色轎車在行駛至檢查點前時突然減速靠邊停車,隨後從駕駛室內跑出一男子。執勤民警隨即將該男子控制,但該男子否認自己駕車,在民警要求其進行吹氣檢測時,該男子拒不配合。隨後該男子要求民警“通融通融”,在得到民警的嚴詞拒絕後,該男子竟然表示“你這樣就沒意思了”。

在民警在多次勸說無效後只得將該男子帶至警車內,而在車內民警對另一名酒司機李某詢問時,發現該名男子竟然替李某回答問題。原來,該男子名叫王某,與李某是大學同學。當晚,他們在山科大北門某酒店內同學聚會,一時高興兩人就多喝了幾杯。酒後兩人相約到山科大南門某KTV唱歌,便分別開車前往,結果一前一後分別被交警查到。

最終經過檢測,在王某和李某的血樣中均檢測出乙醇,含量均為99mg/100ml,均涉嫌醉酒駕駛。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李某和王某將面臨半年以下拘役並處罰金的處罰。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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