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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一對夫妻借款12萬7年未還,拒不履行被司法拘留

法院的執行不僅是為了維護申請方的利益, 彰顯法律威嚴, 更是為打造社會的誠信體系。 借錢, 是朋友間相互信任的很平常的人情往來, 可卻總有人, 因為錢弄得沒了朋友、沒了誠信、沒了面子。 今天(4月17日)上午, 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法院就對一起債務進行了強制執行。

今天(4月17日)上午, 雨花區人民法院的執行人員來到黎托街道一安置社區, 被執行人黃文進和周明正在家中。

這已經不是執行法官第一次上門,

2011年, 黃文進以資金周轉為由, 向申請人蔣女士借款12萬元, 承諾一個月之內還清, 否則將按每月10%計算罰息, 可這一借就是遙遙無期。

2014年, 黃文進和妻子周明離了婚, 2016年, 苦苦要債未果的蔣女士, 將這對昔日的夫妻均告上法庭,

法院判決二人共同償還這筆12萬元的債務。 由於兩人已離異, 依照每人償還6萬的方案執行, 期間, 周明單獨償還了4萬元。

黃文進和周明, 一而再再而三的失信;而更諷刺的是, 周明一再說自己沒有償還能力, 可她的包裡卻有4天前兩萬餘元的匯款憑證, 還有一張借出一萬元的借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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