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懷孕了, 男方來我家提親, 考慮到男方家是農村的沒錢, 就要了三萬的彩禮, 其他什麼東西都沒要, 我父母也會給我三萬嫁妝, 作為結婚後懷孕期間到生完孩子斷奶前的消費。
其實因為我男朋友沒錢, 之前生活全靠我照顧, 導致我欠了一些債, 要孩子壓力很大, 所以我才要的彩禮, 還不敢告訴我父母。
可是男方一家子兩手空空, 不帶水果不帶彩禮來我家, 和我爸媽談的過程中對於彩禮一個字都不提, 我媽媽說其實就想看看男方家誠意, 結果他們家不願意給彩禮!
我媽媽問了一句結婚後住哪裡?人家母親回答在農村他們安排, 在城裡我們家安排!我們現狀不可能在農村發展, 那就只能長期我父母照顧, 我父母覺得這不是娶是上門!我父母就生氣了, 叫來了舅舅們, 於是一開始的三萬彩禮變成了要房子。
我們家不缺房子, 我們家房子有三套!要的不是他家買房子, 而是真的是覺得男方沒誠意。 我父母覺得他們家以為我懷孕了, 我父母會著急把我嫁出去, 所以他們家一點也不在乎我。
可是男方家還很不開心, 覺得我們家過分了, 畢竟他們家靠那點工資一輩子也買不起一套房子, 認為我們家為難他們。
現在男方家長各種問我暗示我說, 我說嫁就能嫁, 不要為難他們。 我不想一意孤行嫁給他, 這樣會傷害我的父母, 但是我又放不下我男朋友。 我現在該怎麼辦?難道我要的要求太高嗎?三萬塊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