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小西, 今年23歲。
我跟男朋友在一起一年, 後來發現他跟另一個女生有曖昧, 好像是他遊戲裡的老婆, 他們還結婚了, 我就很生氣, 跟他說, 再玩就分手。
本來也沒想分手, 只是看他叫另一個女生老婆心裡不爽而已, 可他竟然同意了!
不僅如此, 還跟那個女生直接奔現了, 現在兩個人屁顛屁顛的在一起。
呵呵, 我已經不知道心裡是什麼感覺了。
分就分吧, 這樣的男人不值得。
但問題是, 他玩遊戲充了不少錢, 還欠我1000呢, 我今年大學剛畢業, 本來就沒什麼錢, 現在搬出來以後自己租房子, 要交房租水電費什麼的, 不要回來心裡真難受。
可我在微信找他的時候, 發現那個渣男竟然把我拉黑了!
我知道他公司在哪, 我的朋友說可以跟我一起去要, 可我總覺得不體面, 不去吧又實在咽不下這口氣, 你們覺得我該不該要回來?
以上。
網友看到這個故事, 紛紛發表自己的看法。
一種說必須要!
堅決不能跟錢過不去!
但有的人說不要了, 不值得!
我是覺得, 無論如何都要要回來!
管他體不體面, 你當初竟然敢背叛我, 就說明我沒有必要再在你面前維持我的形象了, 根本就不值得!
反正愛情已經沒有了, 有點錢也是好的。
如果是你們呢?
你們會去要嗎?覺得應不應該要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