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分配不均一直是農村問題中的難點。 按照土地管理法確定的“一戶一宅”的原則, 加上根據戶口內人口數目分配宅基地面積的規定,
根據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村莊內可用作宅基地的面積是有限的。 農村人口在過去幾十年裡增長迅速, 人多了後來的人自然沒地分;一戶內人員是可以繼承其自身宅基地的, 但可能該戶口名簿內人員已大大減少, 導致出現少數人卻佔有著大批宅基地的現象發生。 相同的情況也發生在土地承包上。 於是, 沒分到地或只分到少量土地的村民自然對此很不滿, 尤其是在農村土地越來越值錢的情況下。
這到底算不算公平呢?表面上看, 非常不公, 同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享有宅基地面積卻差這麼大。
農村住房統一規劃。 農村宅基地長久以來一直由由村民自行建房, 不僅可能存在安全隱患, 而且土地利用效率不高, 也佔用了不少優質耕地, 尤其是在我國耕地面積問題愈發嚴峻的情況下。
鼓勵農村人口進城。 雖然農村人口加入城市戶口不當然失去其宅基地和承包土地, 但其後代卻無法繼承這些(私人財產部分可以繼承), 也減輕了宅基地分配壓力。 各地對於農村人口進城通常都有不同程度的優惠政策, 不僅可以按城市標準享受社保, 而且還有購房補貼或保障性住房等政策。 在實踐中, 的確吸引了大批農村人口轉為城市戶口, 可以說卓有成效。 另外, 現在城市戶口想轉為農業戶口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其實上述這些都涉及了一個問題, 就是戶口制度改革, 2014年國務院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就對此有明確指導。 現在有的人覺得農村戶口好, 有的人覺得城鎮戶口好, 孰好孰壞且不論, 未來改革的趨勢應是減少乃至取消兩者之間的差異, 這是毋庸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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