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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起北京啟用20套“聲呐電子眼” 違法鳴笛將被罰款100元

新京報快從明日以內。

同時, 根據《北京市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九十一條十四項的規定:“在禁止鳴喇叭的區域鳴喇叭的,

處100元罰款不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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