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石獅市傑晟隆布行與被告石獅三立方紡織品貿易有限公司、施友誼買賣合同糾紛一案, 因其他方式無法送達, 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之規定, 向你們公告送達(2018)閩0581民初2575號起訴狀副本、證據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等訴訟材料等材料。 訴訟請求為::1、請求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支付尚欠貨款292827元(人民幣, 下同)及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自起訴之日起, 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至被告實際付清貨款之日止)。 2、請求判令被告二對被告一的上述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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