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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茅藥酒為毒藥”?違法2630次 醫生發科普文卻被抓

一篇《中國神酒“鴻毛藥酒”, 來自天堂的毒藥》的文章, 發表了名為《2630 次廣告違法不止, 誰是鴻茅藥酒的護身符?》的專題文章。

而根據記者的調查, 鴻茅藥酒的違法記錄非常多。

報導顯示, 在過去10 年間, 據不完全統計, 鴻茅藥酒廣告曾被江蘇、遼寧、山西、湖北等25 個省市級食藥監部門通報違法, 違法次數達2630 次, 被暫停銷售數十次。

鴻茅藥酒被處罰的記錄, 均可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及其他機構的網站上查詢到。 (以下為部分舉例)

2008 年被浙江省藥監局處罰

2010 年被海南省藥監局處罰

2011 年被雲南省藥監局處罰

2015 年被上海工商局處罰

2016 年被新疆庫爾勒藥監局處罰

至於具體的違法行為,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商局等機構的處罰公告說得很明確:

鴻茅藥酒等產品的宣傳廣告利用專家、患者為產品療效作證明, 擅自擴大藥品功能主治和適應症範圍, 並含有不科學地表示藥品功效的斷言和保證行為, 嚴重欺騙或誤導消費者。

可令人難以理解的是, 一邊是鴻茅藥酒發佈違法廣告在各地被查處,

另一邊卻是銷量高歌猛進, 發展絲毫不受影響。

2016 年烏蘭察布市涼城縣(鴻茅藥業所在地)政府工作報告顯示, 鴻茅藥業五年上繳稅收1.6 億多元, 其中2015 年銷售額達12 億元。

《2016 年中國城市零售藥店終端競爭格局》資料顯示, 鴻茅藥酒2016 年零售藥店終端(包含實體藥店和網上藥店兩大市場)銷售額16.3 億元, 同期增長近40%, 在同類產品市場上位列全國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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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學者為鴻茅藥酒月臺:

鴻茅藥酒很安全、自媒體很壞、廣告法有漏洞

在網路社會, 企業動輒拖著專家學者為企業月臺背書影響公眾知情權的事情此起彼伏。 之前就有專家為一家白酒企業背書, 稱白酒可以預防癌症。 而對鴻茅藥酒來說, 同樣也用到了這樣的方式。

據環球網發佈的文章, 因為人們質疑鴻茅藥酒的宣傳問題、違法廣告問題, 一個反擊質疑的“保護民族品牌, 振興中蒙醫藥”發展研討會4月2日在呼和浩特舉行。 不少專家紛紛為鴻茅藥酒背書月臺, 引導公眾輿論。

房書亭:鴻茅藥酒是非處方藥,無需醫生就可以用藥

中國中藥協會會長房書亭以鴻茅藥酒為例,指出企業要做好傳承創新與發展。“傳承270多年的鴻茅藥酒是傳統經典藥方,在獲批OTC藥品時已經過嚴格的藥品審批程式。它是非處方藥,不用經過醫生和處方就可以自己購藥、用藥。

法學專家劉雙舟:廣告法對於中藥的規定存在漏洞

“最近一段時間來,主要是個別互聯網媒體、自媒體針對中醫藥企業、產品還有廣告提出了很多的質疑。中國廣告行業協會連續收到多家企業會員的反映,大家一致認為這些其中不少的文章不符合事實,廣告協會非常重視,春節前後就對這些事情進行了調查。”

中國廣告業協會法律諮詢委員會委員、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劉雙舟在研討會中表示,“我們調查結果發現,這些媒體反映的問題和我們所掌握的情況出入比較大。他以鴻茅藥酒為例,總結了諸如誤導、混淆、誇張等幾種手法,“比如刻意的誤導,像廣告批文的問題,批文多與違規並無必然聯繫,反而恰恰證明企業是重視廣告管理和廣告審批的,是按照廣告法的規定進行投放的。

他同時坦承,廣告法對於中藥的規定存在漏洞,“我們花了11年時間寫廣告法,一共寫了75條。其中僅僅有一個條是關於藥品廣告的,其中沒有考慮到中藥和西藥的區分,嚴格意義上說是立法上的一個漏洞。”

劉雙舟教授最後表示,“發表不負責任的質疑文章,最終受到損害的反而是媒體自身。另外,我們也呼籲國家儘快出臺治理自媒體的辦法、規定或者法律。”

蒙醫專家孟根杜希:鴻茅藥酒是中蒙醫藥的精粹,民族醫藥的瑰寶

內蒙古醫科大學附屬蒙中醫院院長、蒙醫學專家孟根杜希院長談到中藥毒性與安全的問題,“配方中藥材多的話,有人認為是毒性大,這個觀點是錯誤的。”

中醫理論專家梁愛華:科學客觀看待中藥“毒性”

中國中醫科學院學科帶頭人、博士生導師梁愛華在發言中表示,“根據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系統收集的資料看,中藥的不良反應在整個不良反應報告中占的比例是13%-17%的範圍,80%以上的不良反應都是西藥引起的。總的來說中藥比西藥安全性好。”

她說,鴻茅藥酒含有60多味藥材,但是半夏、南星、制何首烏在這個方子裡,按照一天30毫升的服用量折算下來只有二十幾毫克,這個量是非常低的。比如說我們一天吃到制何首烏才二十幾毫克,這個量是不會引起問題的。”

中醫大方學者王鳳蘭:安全性毋庸置疑

“傳承279年的經典藥方,是經過了歷史長期驗證的,鴻茅藥酒作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批准的OTC產品,其服用安全性是毋容置疑的。”

央廣傳媒董事長王躍進:最恨的說鴻茅藥酒是毒酒

央廣傳媒董事長王躍進說,“對於鴻茅的報導有幾點,最狠的說是毒酒,合格的媒體你要說鴻茅是毒酒,你要拿出證據。今天在場的很多中醫藥的專家都做出了科學的解釋和說明,這才是做新聞的依據。”

王躍進最後提出對於自媒體人的希冀和要求,“第一個是媒體要做好自己,要有家國的情懷,要對社會負責,我們要把媒體內容的採編、傳播規律堅守好。第二,期待國家的立法能夠更好的把這種現象給予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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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中藥協會會長房書亭以鴻茅藥酒為例,指出企業要做好傳承創新與發展。“傳承270多年的鴻茅藥酒是傳統經典藥方,在獲批OTC藥品時已經過嚴格的藥品審批程式。它是非處方藥,不用經過醫生和處方就可以自己購藥、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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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時間來,主要是個別互聯網媒體、自媒體針對中醫藥企業、產品還有廣告提出了很多的質疑。中國廣告行業協會連續收到多家企業會員的反映,大家一致認為這些其中不少的文章不符合事實,廣告協會非常重視,春節前後就對這些事情進行了調查。”

中國廣告業協會法律諮詢委員會委員、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劉雙舟在研討會中表示,“我們調查結果發現,這些媒體反映的問題和我們所掌握的情況出入比較大。他以鴻茅藥酒為例,總結了諸如誤導、混淆、誇張等幾種手法,“比如刻意的誤導,像廣告批文的問題,批文多與違規並無必然聯繫,反而恰恰證明企業是重視廣告管理和廣告審批的,是按照廣告法的規定進行投放的。

他同時坦承,廣告法對於中藥的規定存在漏洞,“我們花了11年時間寫廣告法,一共寫了75條。其中僅僅有一個條是關於藥品廣告的,其中沒有考慮到中藥和西藥的區分,嚴格意義上說是立法上的一個漏洞。”

劉雙舟教授最後表示,“發表不負責任的質疑文章,最終受到損害的反而是媒體自身。另外,我們也呼籲國家儘快出臺治理自媒體的辦法、規定或者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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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鴻茅藥酒含有60多味藥材,但是半夏、南星、制何首烏在這個方子裡,按照一天30毫升的服用量折算下來只有二十幾毫克,這個量是非常低的。比如說我們一天吃到制何首烏才二十幾毫克,這個量是不會引起問題的。”

中醫大方學者王鳳蘭:安全性毋庸置疑

“傳承279年的經典藥方,是經過了歷史長期驗證的,鴻茅藥酒作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批准的OTC產品,其服用安全性是毋容置疑的。”

央廣傳媒董事長王躍進:最恨的說鴻茅藥酒是毒酒

央廣傳媒董事長王躍進說,“對於鴻茅的報導有幾點,最狠的說是毒酒,合格的媒體你要說鴻茅是毒酒,你要拿出證據。今天在場的很多中醫藥的專家都做出了科學的解釋和說明,這才是做新聞的依據。”

王躍進最後提出對於自媒體人的希冀和要求,“第一個是媒體要做好自己,要有家國的情懷,要對社會負責,我們要把媒體內容的採編、傳播規律堅守好。第二,期待國家的立法能夠更好的把這種現象給予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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