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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寧問題線索處置“全程留痕” 完善線索台賬,全程登記備查

東方生物學昨日, 記者從市紀委監委獲悉, 為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 審慎穩妥管理處置問題線索, 不斷強化內部監督, 近日, 市紀委監委出臺了《關於反映紀檢監察幹部問題線索管理處置工作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隨著《辦法》的出臺, 將進一步健全完善問題線索受理、處置、管理程式規範, 著力提升問題線索管理處置科學化、規範化水準。

記者瞭解到, 《辦法》規定反映紀檢監察幹部問題線索的管理處置應當堅持分級負責、集中管理, 集體研究、分類處置, 依紀依法、嚴格保密的原則。 同時, 《辦法》要求幹部監督部門對辦理許可權內的問題提線索集體研究、綜合分析研判,

於接收30日內按照談話函詢、初步核實、暫存待查、予以了結四類方式提出處置意見, 逐級報批後按照中央、省紀委相關工作規定進行辦理;對不屬於辦理許可權內的問題線索按程式移交或呈報。

從具體內容上看, 《辦法》還融入了紀檢監察幹部違紀違法情況月報制度、紀檢監察幹部問題線索受理及處置情況月報制度、幹部監督工作有關情況即時報送制度, 對相關工作要求作了進一步重申。 同時, 《辦法》還要求幹部監督部門應當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問題線索, 逐件編號登記, 建立管理台賬, 並嚴格執行回避規定;管理處置各環節均須由經手人員簽名,

記載領導批示和處置過程, 全程登記備查。 對問題線索的歸檔、查閱和保密等工作提出具體要求, 對違反規定的, 視情況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檢查等組織處理;情節嚴重的, 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紀律和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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