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德里商標國際註冊申請是根據《商標國際註冊馬德里協定》或者是《商標國際註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的規定, 在馬德里聯盟成員國間進行的商標註冊, 區別於逐一國家而言的。 目前馬德里體系締約方總共100個, 覆蓋全球230個國家。
一、註冊馬德里商標的優勢
1、手續方便。 申請人只需要使用一種語言, 向原屬局提交一份申請、繳納一組費用, 就可以除了本國之外的其他商標主管機關, 提交商標註冊申請。
2、覆蓋全球。 全球230個國家, 覆蓋全世界貿易80%以上的100個成員領土上可以通過馬德里申請來註冊,
3、性價比高:
(1)省時, 為申請人節省了時間成本;
(2)省錢, 節省了在各國委託代理機構的費用;
(3)一鍵註冊統一管理, 馬德里商標在國際局登記以後, 想辦理註冊人名稱地址變更或者辦理轉讓, 或者十年到期需要辦理續展, 都是通過一份申請, 就可以完成在所有指定國家的註冊人名址變更、轉讓或者續展業務。
二、申請馬德里商標
1、申請條件:
申請國際註冊的商標可以是已在我國獲得註冊的商標, 也可以是已在我國提出註冊申請並被受理的商標。
2、申請人資格要求:
申請人必須具有一定的主體資格。 申請人應在我國設有真實有效的工商營業場所;或在我國境內有住所;或擁有我國國籍。 另外, 臺灣省的法人或自然人均可通過商標局提出國際註冊申請。 而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人或自然人目前還不能通過商標局提出國際註冊申請。
3、提交的申請材料:
(1)馬德里商標國際註冊申請書;
(2)外文申請書, MM2表格, 指定美國的, 一併提交MM18表格;
(3)申請人資格證明文件, 如營業執照影本、居住證明影本、身份證件影本等;
(4)委託代理人的, 應附送代理委託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