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 省檢察院召開新聞發佈會, 通報全省檢察機關生態檢察工作暨服務保障河長制工作有關情況。
近年來, 福建生態檢察工作已經成為全省乃至全國檢察工作的一個亮點、一個品牌。 省檢察院先後三次在全國檢察會議上作生態檢察專題經驗介紹, 首創的“專業化法律監督+恢復性司法實踐+社會化綜合治理”——“三位一體”福建生態檢察模式, 寫入最高檢工作報告, 被中央納入《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福建)實施方案》, 作為全國範本模式予以推廣;首倡“四效合一”的生態司法辦案品質要求, 以人民群眾實實在在的獲得感,
全省檢察機關堅持把依法保障生態文明建設作為重要職能, 嚴厲打擊破壞生態環境刑事犯罪, 2013年以來, 共批捕破壞環境資源犯罪1901件2522人, 起訴5625件8529人。 切實加強生態環境案件法律監督, 糾正偵查違法303件次, 排除非法證據9件, 提出抗訴32件, 糾正法院審判活動違法168件次。 連續三次開展為期兩年的“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 監督行政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18件、監督公安機關立案584件。 依法提起生態領域公益訴訟37件, 法院已判決30件全部勝訴, 促成恢復林地、耕地400多公頃, 督促關停、整治污染企業65家, 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8.4億元。
全省檢察機關全面延伸監督觸角, 護航河長制工作,
(記者 雷閩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