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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承包地發生糾紛怎麼辦?這三種解決辦法農民要牢記!

對於廣大農民而言, 承包的耕地是他們最重要的生產資本。 在國家實行二輪土地分配之後, 農村的承包地基本保持在30年內不變, 而且隨著今年國家對農村土地確權工作的結束, 進一步明確了農民對土地的承包權。 但是在這之前因為農村土地管理上的疏漏, 導致一些農民之間的土地存在一定的糾紛, 特別是之前很多農民尤其是親戚之間都是通過口頭協議流轉土地, 所以在分家、繼承或者轉讓的時候就容易出現各種糾紛。 那麼一旦土地歸屬權出現糾紛之後, 農民們要如何化解呢?具體可以通過以下三種途徑來解決:

一、相互調解

農村土地出現糾紛大多是同一個家庭成員之間較為常見, 親戚之間出現糾紛的話, 首先就是相互協商調解, 也有的找自己家族裡面比較有威望的老人來裁決。 如果不是牽涉到很大利益的土地糾紛, 一般的通過家庭內的和解都能解決,

畢竟都是自家人也比較好說話。 一般一個村裡的人都有點沾親帶故的, 所以調解起來一般也比較容易。

二、村委會調解

如果是相互之間調解不了的土地糾紛矛盾, 這個時候農民們一般都會找到村委會來調解。 因為農村土地的分配就是村集體進行的,

所以對農民各自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瞭解比較清楚, 而且村幹部對村裡各農民家裡的情況也都比較瞭解, 處理村民之間的矛盾也很有經驗, 因此在農村調解土地糾紛的過程中也發揮了很大的作用。

三、縣市仲裁

如果村一級的委員會無法解決農民之間的土地糾紛問題,

那麼農民們還可以向更高一級的縣市申請仲裁。 我國有專門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 其中就明確規定了農民土地出現糾紛之後仲裁的具體流程及方式。 如果農民們需要申請仲裁的需要提前瞭解這部立法, 對仲裁的具體形式以及內容瞭解清楚, 這樣才能很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現在隨著農村各項立法的不斷完善, 農民的各項權益也有了更好的保障, 如果這些方式都不能讓農民們滿意, 最後農民還可以對仲裁的結果進行上訴, 提升到司法的高度, 進一步維護自己對土地的合法所有權。

(圖片與正文無關, 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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