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剛上高一的普通姑娘, 被說成“炫富女”、“出賣身體”、“受包養”, 她突然好像成了“全校公敵”, 並通過互聯網的發酵成為眾矢之的。 高中畢業後, 欺淩從網上到網下一直沒有停止, 幾乎持續了十年。 她究竟該怎麼辦?
沉默的受害者
被污蔑“小學整容, 男友成群”
高中女生數次自殺
王女士生於1993年, 家境普通, 2008年考入溫嶺某著名中學的高中, 剛開始她的成績在班級前幾名, 比較自信, 愛表現, 上課回答問題很積極。 另外, 王女士相貌也不錯, 在學校比較顯眼。
2009年2月份, 一個在外人看來可能根本就不算什麼的小意外, 讓王女士突然成為了焦點人物。 兩個同學打碎了王女士一個杯子, 同桌開玩笑說這個杯子值300萬。 結果這句話被人發到學校的百度貼吧上, 說她自稱杯子要300萬。 她雖然一再解釋沒講過這樣的話, 但被幾個人一口咬定“就是你說的”。
話越辯越黑, 她的所有言論都被人翻出並曲解,
王女士:我那個時候也是自尊心蠻強的, 也挺虛榮的, 我就告訴他們, 其實我家不窮。 之後就開始編一些謊話, 說我的家境還挺好的。 其實是為了維護面子, 但他們還是步步緊逼。
現在, 搜索當年還沒有被刪除乾淨的帖子, 以及那之後延續多年的來自好事者的所謂“考據帖”, 我們還能依稀看出當年的那一波聲勢, 給王女士造成了多大的心理壓力和現實影響。 其中一個帖子裡有一張照片, 顯然是當年中學生常用的百萬圖元手機拍攝的。
很快, 這群中學生的攻擊的焦點就從單純的“炫富”、“撒謊”升級到了不可理喻的地步。
此後, 王女士幾乎淪為了“公敵”。 曾經被一位學姐打過數十個耳光, 被謠傳成賣淫女,
期間, 也有一些善良的同學支援她, 但這部分同學很快就會被欺淩王女士的大多數人所孤立, 甚至一些正義的同學也會被打入到被欺淩物件的隊伍中。 在這種輿論壓力、心理壓力和現實壓力下, 王女士出現了抑鬱傾向, 多次企圖自殺, 一度休學, 最後勉強畢業。 在她自己寫的一篇帖子裡, 說到醫生給她開了一袋子阿立呱唑片, 而這種藥是用於治療精神分裂症的。
學校的百度貼吧管理團隊都是本校學生, 他們沒有刪除人身攻擊的帖子, 反而主動進行詆毀。 後來被王女士起訴的蔣某, 當時就是一個管理員。
從上大學到結婚、生子、工作欺淩還在繼續
網上如此, 網下的實際生活中也是這樣。 王女士開過兩家店,
少數校友當時幫助過王女士, 其中一位元校友告訴記者, 欺淩活動持續的時間很長, 他2010年上高中時就已經聽說。 最近一兩年, 又有人出來翻舊賬, 導致攻擊議論再一次集中爆發。
攻擊者竟在網上炫耀“成就”
受害人忍無可忍反擊
王女士說,她和蔣某並不是同一屆,以前根本不認識,只知道他在貼吧上罵自己。
那位在學校裡幫助過王女士的校友告訴記者:“這次被王女士起訴的被告(蔣某)是學校貼吧的一個管理員,非常有話語權,非常有影響力。他的追隨者就跟他一起發表言論,有很強的粉絲效應。”
王女士到法院起訴蔣某,並向法院提交了十四頁在知乎上發表的人身攻擊帖子截圖,還有一張光碟,以及知乎網站母公司北京智者天下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情況說明,還有發帖人註冊的手機號碼。
法院委託公安機關調查該註冊手機號,證實持有人為被告人蔣某,通過戶籍資料證明被告人的身份情況。
法院在判決書中指出,上述證據來源合法,證據之間能夠相互印證,形成完整的證據鏈,足以認定王女士指控的事實系被告人蔣某所為,且構成誹謗罪。
沒能固定更多證據,維權留下遺憾
4月12日,溫嶺市人民法院先對此案的刑事部分宣判,判處被告蔣某三個月拘役。
判處蔣某三個月的拘役是否合理?記者也向“邏格斯logics”詢問這個問題。他說,對於這個判決結果,涉及到兩個問題,一個是客觀事實,一個是法律事實。
可能這個案件客觀上給當事人造成了比較大的影響,但由於王女士起訴的時候,只計算了知乎一個網站的流覽量,沒有計算百度貼吧上的流覽量,所以導致證據是有缺失的。
“邏格斯logics”說,最終法院根據她提交的證據所形成的法律事實,作出三個月拘役的判決,從法律上說是非常公正的。
對於這一點,王女士也有些遺憾。她說,剛開始時對法律不太懂,只起訴了知乎,沒有起訴百度。如果把百度貼吧上的證據固定下來,可能判決結果就不僅僅是三個月了。
蔣某對判決表示不服,已經提出上訴。但“邏格斯logics”認為,此案證據鏈清晰明確,蔣某想證明自己無罪不太容易。
岳屾山律師認為,這個判例的更大意義在於,提醒社會、學校和家長,網路暴力也是校園欺淩,網路同樣不是校園欺淩的法外之地。
嶽屾山:往常的校園欺淩很多是暴力性。在網上散佈謠言詆毀他人名譽的,往常有也僅僅是適用民事侵權,進行賠償、賠禮道歉這樣的民事責任。這兩年我們看到,涉及校園欺淩的案件,基本上都會判處實體刑,不是緩刑,而是必須直接去服刑或者服拘役。在這種情況下,對震懾和威懾校園欺淩者,都有一定作用。
對此,你怎麼看?
王女士說,她和蔣某並不是同一屆,以前根本不認識,只知道他在貼吧上罵自己。
那位在學校裡幫助過王女士的校友告訴記者:“這次被王女士起訴的被告(蔣某)是學校貼吧的一個管理員,非常有話語權,非常有影響力。他的追隨者就跟他一起發表言論,有很強的粉絲效應。”
王女士到法院起訴蔣某,並向法院提交了十四頁在知乎上發表的人身攻擊帖子截圖,還有一張光碟,以及知乎網站母公司北京智者天下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情況說明,還有發帖人註冊的手機號碼。
法院委託公安機關調查該註冊手機號,證實持有人為被告人蔣某,通過戶籍資料證明被告人的身份情況。
法院在判決書中指出,上述證據來源合法,證據之間能夠相互印證,形成完整的證據鏈,足以認定王女士指控的事實系被告人蔣某所為,且構成誹謗罪。
沒能固定更多證據,維權留下遺憾
4月12日,溫嶺市人民法院先對此案的刑事部分宣判,判處被告蔣某三個月拘役。
判處蔣某三個月的拘役是否合理?記者也向“邏格斯logics”詢問這個問題。他說,對於這個判決結果,涉及到兩個問題,一個是客觀事實,一個是法律事實。
可能這個案件客觀上給當事人造成了比較大的影響,但由於王女士起訴的時候,只計算了知乎一個網站的流覽量,沒有計算百度貼吧上的流覽量,所以導致證據是有缺失的。
“邏格斯logics”說,最終法院根據她提交的證據所形成的法律事實,作出三個月拘役的判決,從法律上說是非常公正的。
對於這一點,王女士也有些遺憾。她說,剛開始時對法律不太懂,只起訴了知乎,沒有起訴百度。如果把百度貼吧上的證據固定下來,可能判決結果就不僅僅是三個月了。
蔣某對判決表示不服,已經提出上訴。但“邏格斯logics”認為,此案證據鏈清晰明確,蔣某想證明自己無罪不太容易。
岳屾山律師認為,這個判例的更大意義在於,提醒社會、學校和家長,網路暴力也是校園欺淩,網路同樣不是校園欺淩的法外之地。
嶽屾山:往常的校園欺淩很多是暴力性。在網上散佈謠言詆毀他人名譽的,往常有也僅僅是適用民事侵權,進行賠償、賠禮道歉這樣的民事責任。這兩年我們看到,涉及校園欺淩的案件,基本上都會判處實體刑,不是緩刑,而是必須直接去服刑或者服拘役。在這種情況下,對震懾和威懾校園欺淩者,都有一定作用。
對此,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