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我和丈夫結婚三年, 婚後我在鄉下照顧公婆, 丈夫在城裡開公司, 沒想到等他賺到錢後卻和我離婚了, 五年後, 我感謝他和我離婚!
我是個土生土長的村裡丫頭, 窮人家的孩子早當家, 我是家裡的長女, 五歲起就開始學著做家務、照顧弟弟妹妹, 毫不誇張的說, 十歲的我就在村裡以手巧勤快出名。
爸媽實在無力供我們姐弟妹三人上學, 我初中畢業後帶著遺憾下學了, 跟著村裡的人一起出去打工。
02.
轉眼間就到了說婆家的年齡, 過年回去我媽就讓我留在家裡, 開始找媒人張羅我的婚事, 爸媽對媒人說先看對方的人品, 其次是家境, 很快媒人上門替人說親, 對方就是丈夫。
丈夫是鄰村的, 他家條件不錯, 獨生子, 為人沒有大毛病, 公婆開了一個小型養雞場, 在村裡人緣很好, 我和丈夫只相處半年就結婚了, 主要是公婆催婚催的緊。
婆婆給我家十萬彩禮,
03.
我和丈夫剛結婚一個月, 丈夫就說他要進城開公司, 和他的幾個表兄弟一起開裝修公司, 至於我就留在鄉下照顧公婆, 畢竟家裡也有很多事要做,
丈夫在城裡開公司, 我們結婚兩年後生了一個女兒, 頭兩年他們的公司沒賺到錢, 還把家裡賣雞蛋的錢投進去不少, 公婆罵他敗家還不如回家養雞, 但我支持他, 還幫他說服公婆。
到了第三年丈夫的公司終於有了起色, 慢慢掙錢了, 他有錢後, 他的心也變了, 嫌我一身雞屎味, 嫌我不如城裡姑娘會打扮, 不像以前一周回來看我們一次, 現在一兩個月才回來一次, 回來沒坐一會, 接個電話後就匆匆走了。
04.
婚後第三年, 丈夫跟我提離婚, 說他現在是城裡的老闆了, 我這個村姑配不上他, 公婆怎麼罵他都沒用。 我雖然沒有文化, 也明白如果一個人的心不在你身上了, 怎麼留也留不住, 於是我同意離婚, 帶走剛兩歲的女兒, 走時公婆給了我十萬塊錢。
我帶著女兒回到娘家, 爸媽沒有嫌棄我, 幫我帶女兒, 我進城打工去, 一年後認識了現在的老公。 他也是村裡的, 比我大幾歲, 不嫌棄我離過婚, 有個女兒, 這次我不想匆匆再嫁, 和老公相處一年後才結婚。
婚後老公把我和女兒帶到城裡, 我們在城裡開了一個小餐館, 這也是我的弟弟建議的, 他說我和他姐夫做飯都好吃, 開個小餐館肯定沒問題。 果然我們的餐館很小, 但生意還不錯, 來吃飯的人都說我們的做的菜有家的味道。
05.
轉眼間我和前夫離婚五年了, 如今我和老公又生了一個女兒,在城裡貸款買了大房子,老公對大女兒也像親生女兒一樣好,現在我的生活沒有大富大貴,卻很踏實幸福。
五年後,我感謝前夫和我離婚,不然我怎麼有如今的幸福生活呢,至於前夫,聽說他的公司一直不順,至今還沒有再婚,我怎麼還有點幸災樂禍呢!
(圖片來自網路)
如今我和老公又生了一個女兒,在城裡貸款買了大房子,老公對大女兒也像親生女兒一樣好,現在我的生活沒有大富大貴,卻很踏實幸福。五年後,我感謝前夫和我離婚,不然我怎麼有如今的幸福生活呢,至於前夫,聽說他的公司一直不順,至今還沒有再婚,我怎麼還有點幸災樂禍呢!
(圖片來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