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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 | 編外、協管、非黨員濫用職權,監察委管不管?怎麼管?請看這裡!

有些一線執法人員, 既不是公務員也不是中共黨員, 卻濫用手中執法權、侵害基層群眾利益, 管不管?怎麼管?

廣州監委剛剛審結的“留置第一案”告訴我們, 這樣的基層執法“蠅貪”也逃不出監委的監察大網。

2018年1月7日, 剛成立不久的廣州市白雲區監委信訪室收到了關於舉報太和鎮城管人員貪腐問題的信訪件。 信裡反映了太和鎮城管輔助執法隊組長楊貴藍的一些問題線索, 包括在查控石湖村某棟無牌無證的違法建築時收取10萬元賄賂等。

違建在廣州市一些地方是個突出問題, 超高超寬的違法建築對周邊群眾住宅的採光、通風、環境等都造成影響,

群眾對此反映強烈。 而一些執法人員放縱違建, 從中謀取利益, 讓基層群眾對政府公信力產生懷疑。

這是廣州市區兩級監委成立後首例採取留置措施辦結的案件。 白雲區法院在審理楊案時, 區紀委組織180多名各單位分管城管執法的領導和執法隊輔助隊員旁聽庭審。

這場現場警示教育課給所有執法人員敲響警鐘——“協管”“非黨員”這些身份都不是躲避監督的擋箭牌, 只要行使公權力, 就會受到監察機關的監督。

從資料可以更直觀地看出改革後監察範圍的擴大

過去, 總有人心存僥倖, 以為在國企、事業單位就沒人盯著, 以為“編外人員”“臨時工”“協管員”“非黨員”就可以任意妄為。 現在, 監察全覆蓋的大網已經織就, 監督不留死角的震懾作用不斷彰顯, 這種認識誤區正在被打消。 遼寧省丹東市鴨綠江街道辦事處武營村村委會主任王曉東就十分感慨地說:“區監委成立後, 像我這樣的村委會主任, 即便不是中共黨員, 也被列入監察範圍, 時時刻刻受到監督, 讓我感到沉甸甸的壓力和責任。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張琰)

編輯:劉海濱 王佳茹 路雙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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