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信息!廣州市公安局今日發佈消息, 就《關於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徵集公眾意見。
其中, 備受佛山街坊關注的措施包括:
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駛入廣州市限行範圍連續行駛時間最長不得超過4個自然日, 再次駛入須間隔4個自然日以上。
公告全如下↓↓↓
公開徵求意見時間
4月17日至4月26日
意見回饋途徑
信函:廣州市天河區華觀路1726號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指揮中心“公眾意見徵集組”收(郵遞區號510640)。
電子郵件:gzgaj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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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zjs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