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厲害”違章】
汽車違停鐵軌旁逼停火車
華商網4月17日消息, 小轎車停在鐵道旁, 貨運火車經過, 為避免與小轎車碰撞被迫停了下來,
昨日中午時分, 西二環西側的鐵道有貨運火車經過, 行駛到雙府世家花園社區門口時, 火車不得不停了下來, 因為前面不遠處的鐵軌旁邊停放著一輛轎車。 火車駕駛員詢問等待無果,
根據車輛資訊, 民警聯繫車主未果, 遂調派清障車將違法停放的轎車拖移, 這時候距離被逼停已經過去了半個多小時。
【好大一個坑】
男子花130萬買7平方米房子 發現仲介吃差價房主只賣86萬
中青線上消息, 一套7平方米的小房子, 被仲介以130萬元的價格賣給了王先生。 但在王先生與房主簽約時, 他才發現, 這套房子房主原本只賣86萬元。 王先生與房主簽約的時間, 距離仲介與房主“簽下”房子的時間,
中國青年報·中青線上記者日前從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民二庭獲悉, 針對上述案件, 二審法院維持了一審判決, 要求房產仲介返還購房者王先生房屋差價共計363974元。
合同簽訂後, 王先生依約支付了125萬元房款。 隨後, 仲介方讓王先生與房屋承租權人王女士面對面坐下來簽訂《上海市公有住房承租權轉讓合同》。 與轉讓人王女士碰面後,王先生發現,合同約定的確實轉讓價格僅為86萬元。
這比王先生此前簽訂的定金合同上130萬元的轉讓價格便宜了44萬元。因此,王先生上訴到法院,要求仲介方退還其已經支付的125萬元中的差價39萬元。王先生表示,願意支付原定購房款的2%仲介費2.6萬元,以及26元交易手續費。
“仲介覺得自己付了5萬元定金給賣房人,自己就成為權利人。但我們認為,沒有進行過戶手續的,都不能算。”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長彭程介紹,這是一起典型的仲介方“背靠背”交易從而賺取巨額差價的案子,這一案件的典型性在於,在實際操作中,很多小仲介公司都存在“吃差價”行為,“明明知道有買家對房子有興趣,也能接受高價,(仲介)就先自己把房子付定金‘吃’下來,再高價轉賣。”
彭程告訴記者,實際上一路打官司一直打到中級人民法院的“仲介吃差價”案子很少。一方面,一些大型的、具有專業法務的仲介會在一開始就直接對房產進行過戶,之後再銷售房產,在這種情況下,消費者維權困難;另一方面,很多消費者簽合同時並未注意到上述細節問題,沒有維權意識。
“很多人在自己的心理價位買了房子,並且房子後來價格看漲,也就沒有再考慮打官司。”彭程說。
張末然建議,消費者在買賣二手房過程中,從看房、商談到簽訂合同時,儘量養成錄音、錄影的習慣,以備未來維權之需。
上海國巨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霍子健長期從事房地產交易相關的法律諮詢服務,他告訴記者,除了上述權利主張獲法院支持的案例外,還有很多消費者吃了仲介的虧,且維權困難。
比如,曾有賣房人圖一時方便或省事,與房屋仲介簽訂的並非《居間服務合同》,而是《房屋買賣合同》,且仲介還支付了很小一筆“定金”。但依據洽談內容,雙方實際仍是居間服務關係,賣房人主觀上仍然只是委託仲介介紹買房人,並不是直接賣給仲介。
但仲介卻利用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以房屋所有人的身份將房屋轉賣從而獲得相應差價。因賣房人與仲介簽訂的是《商品房買賣合同》,所以導致從表面看仲介確定已成為房屋所有人,有權自行進行買賣並獲取房款。這個時候,賣房人應當主張仲介並非房屋所有人,即雙方雖簽署的是買賣合同但實際為居間服務關係,但賣房人需要為此充分舉證。
【煲雞湯】
誰的人生會一帆風順,不過是不動聲色地堅強
“人生不會一帆風順”,這句口頭禪常常是我安慰失意朋友的話。當然也時不時拿來開解自己,尤其運氣不好時。
就在上個月,我辛辛苦苦寫出來的12萬字書稿被出版社解約了。原因是出版社相關部門解散,沒有人繼續負責我的出版事宜。本來歡歡喜喜等新書面世,現在變成竹籃打水一場空,喜和悲轉換的速度真是太快。
最近,我公佈了自己懷孕的消息,大家都真誠地祝福我。感動之餘,我卻經受著不同程度的考驗和恐懼。
懷孕四個月在做三維排畸時,被告知小孩心臟不太好。去更大的醫院做複查,結果發現心臟沒事,變成了腎臟有點問題。於是,我在醫生朋友的建議下,做了羊水穿刺的產前診斷。躺在手術床上的我很惶恐,特別擔心手術對肚子裡的寶寶有傷害。
手術完了,接下來是漫長的等待,過程很煎熬。結果出來後,我深深感受到,有驚無險才是人生最大的喜劇。
在應對了以上一連串的失意後,我更加認定:人生不可能總是一帆風順的,你期待的事情常常在曲折中徘徊前進,焦慮和恐懼時不時會向你偷襲。
心態這東西也是物競天擇的。有克服負面情緒的心理素質,才能在漫長的人生裡不懼浮沉,好好活下去。
我們平常所受的教育,有的是在焦慮中生活的教育。
經常有人告訴你,如果考不上好的學校,人生就會沒有選擇;如果超過三十歲嫁不出去,就很難找到物件;如果賺不到很多錢,你的人生就一敗塗地……社會上有多種多樣的成功標準,似乎達不到這些標準,我們的人生就會低人一等。
可是,我們活在這個世上,本來就要接受各種各樣的失敗和不如意的撞擊。正所謂,人生在世,不如意事十常八九。
記得當年大學畢業時,宿舍同學除了我之外,幾個姑娘都找到不錯的工作。而我投了上百份簡歷,也沒找到合適的工作。
後來,我到了一個培訓公司上班,很苦很累,朝九晚十是家常便飯,工資也低。
現在回想那段幽暗的時光,其實也沒什麼大不了的。你吃的苦、被包裹的黑暗時光,是有定期的。有不卑不亢熬下去的勇氣,有不畏挫折的耐性,才最重要。
人的一生會經歷很多的風風雨雨、高高低低,彷徨和焦慮並不會讓挫折減少一分一毫。除了從容面對,別無他法。
曾聽過這樣一句話,人間沒有單純的快樂,快樂總是夾雜著煩惱和憂慮,人間沒有永遠。
是啊,人生哪有那麼多心想事成。我們常常要在逆境裡苦中作樂,這就是人生常態。
但願,我們每個人都能有羅曼•羅蘭所說的英雄主義,在認清生活真相之後依然熱愛生活,在承受壓力和困難時還有一顆赤子之心。
生活也許有時如洪水猛獸一樣可怕,但我們不怕,因為無論它多張牙舞爪,總會有苦盡甘來的一天。
與轉讓人王女士碰面後,王先生發現,合同約定的確實轉讓價格僅為86萬元。這比王先生此前簽訂的定金合同上130萬元的轉讓價格便宜了44萬元。因此,王先生上訴到法院,要求仲介方退還其已經支付的125萬元中的差價39萬元。王先生表示,願意支付原定購房款的2%仲介費2.6萬元,以及26元交易手續費。
“仲介覺得自己付了5萬元定金給賣房人,自己就成為權利人。但我們認為,沒有進行過戶手續的,都不能算。”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長彭程介紹,這是一起典型的仲介方“背靠背”交易從而賺取巨額差價的案子,這一案件的典型性在於,在實際操作中,很多小仲介公司都存在“吃差價”行為,“明明知道有買家對房子有興趣,也能接受高價,(仲介)就先自己把房子付定金‘吃’下來,再高價轉賣。”
彭程告訴記者,實際上一路打官司一直打到中級人民法院的“仲介吃差價”案子很少。一方面,一些大型的、具有專業法務的仲介會在一開始就直接對房產進行過戶,之後再銷售房產,在這種情況下,消費者維權困難;另一方面,很多消費者簽合同時並未注意到上述細節問題,沒有維權意識。
“很多人在自己的心理價位買了房子,並且房子後來價格看漲,也就沒有再考慮打官司。”彭程說。
張末然建議,消費者在買賣二手房過程中,從看房、商談到簽訂合同時,儘量養成錄音、錄影的習慣,以備未來維權之需。
上海國巨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霍子健長期從事房地產交易相關的法律諮詢服務,他告訴記者,除了上述權利主張獲法院支持的案例外,還有很多消費者吃了仲介的虧,且維權困難。
比如,曾有賣房人圖一時方便或省事,與房屋仲介簽訂的並非《居間服務合同》,而是《房屋買賣合同》,且仲介還支付了很小一筆“定金”。但依據洽談內容,雙方實際仍是居間服務關係,賣房人主觀上仍然只是委託仲介介紹買房人,並不是直接賣給仲介。
但仲介卻利用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以房屋所有人的身份將房屋轉賣從而獲得相應差價。因賣房人與仲介簽訂的是《商品房買賣合同》,所以導致從表面看仲介確定已成為房屋所有人,有權自行進行買賣並獲取房款。這個時候,賣房人應當主張仲介並非房屋所有人,即雙方雖簽署的是買賣合同但實際為居間服務關係,但賣房人需要為此充分舉證。
【煲雞湯】
誰的人生會一帆風順,不過是不動聲色地堅強
“人生不會一帆風順”,這句口頭禪常常是我安慰失意朋友的話。當然也時不時拿來開解自己,尤其運氣不好時。
就在上個月,我辛辛苦苦寫出來的12萬字書稿被出版社解約了。原因是出版社相關部門解散,沒有人繼續負責我的出版事宜。本來歡歡喜喜等新書面世,現在變成竹籃打水一場空,喜和悲轉換的速度真是太快。
最近,我公佈了自己懷孕的消息,大家都真誠地祝福我。感動之餘,我卻經受著不同程度的考驗和恐懼。
懷孕四個月在做三維排畸時,被告知小孩心臟不太好。去更大的醫院做複查,結果發現心臟沒事,變成了腎臟有點問題。於是,我在醫生朋友的建議下,做了羊水穿刺的產前診斷。躺在手術床上的我很惶恐,特別擔心手術對肚子裡的寶寶有傷害。
手術完了,接下來是漫長的等待,過程很煎熬。結果出來後,我深深感受到,有驚無險才是人生最大的喜劇。
在應對了以上一連串的失意後,我更加認定:人生不可能總是一帆風順的,你期待的事情常常在曲折中徘徊前進,焦慮和恐懼時不時會向你偷襲。
心態這東西也是物競天擇的。有克服負面情緒的心理素質,才能在漫長的人生裡不懼浮沉,好好活下去。
我們平常所受的教育,有的是在焦慮中生活的教育。
經常有人告訴你,如果考不上好的學校,人生就會沒有選擇;如果超過三十歲嫁不出去,就很難找到物件;如果賺不到很多錢,你的人生就一敗塗地……社會上有多種多樣的成功標準,似乎達不到這些標準,我們的人生就會低人一等。
可是,我們活在這個世上,本來就要接受各種各樣的失敗和不如意的撞擊。正所謂,人生在世,不如意事十常八九。
記得當年大學畢業時,宿舍同學除了我之外,幾個姑娘都找到不錯的工作。而我投了上百份簡歷,也沒找到合適的工作。
後來,我到了一個培訓公司上班,很苦很累,朝九晚十是家常便飯,工資也低。
現在回想那段幽暗的時光,其實也沒什麼大不了的。你吃的苦、被包裹的黑暗時光,是有定期的。有不卑不亢熬下去的勇氣,有不畏挫折的耐性,才最重要。
人的一生會經歷很多的風風雨雨、高高低低,彷徨和焦慮並不會讓挫折減少一分一毫。除了從容面對,別無他法。
曾聽過這樣一句話,人間沒有單純的快樂,快樂總是夾雜著煩惱和憂慮,人間沒有永遠。
是啊,人生哪有那麼多心想事成。我們常常要在逆境裡苦中作樂,這就是人生常態。
但願,我們每個人都能有羅曼•羅蘭所說的英雄主義,在認清生活真相之後依然熱愛生活,在承受壓力和困難時還有一顆赤子之心。
生活也許有時如洪水猛獸一樣可怕,但我們不怕,因為無論它多張牙舞爪,總會有苦盡甘來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