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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讀丨汽車違停鐵軌旁逼停火車丨男子花130萬買7平方米房子 卻發現仲介……

【最“厲害”違章】

汽車違停鐵軌旁逼停火車

華商網4月17日消息, 小轎車停在鐵道旁, 貨運火車經過, 為避免與小轎車碰撞被迫停了下來,

直到交警趕來將小轎車拖移, 火車已經被堵了半個多小時。

昨日中午時分, 西二環西側的鐵道有貨運火車經過, 行駛到雙府世家花園社區門口時, 火車不得不停了下來, 因為前面不遠處的鐵軌旁邊停放著一輛轎車。 火車駕駛員詢問等待無果,

只好撥打122求助。 接到報警後, 交警蓮湖大隊土門中隊巡查民警立即前往現場, 發現違法停放的斯柯達小轎車車牌號為陝AV69××, 因為距離鐵軌非常近, 導致火車無法通行。

根據車輛資訊, 民警聯繫車主未果, 遂調派清障車將違法停放的轎車拖移, 這時候距離被逼停已經過去了半個多小時。

民警介紹, 對於轎車的違法停放行為, 交警部門可依法處200元罰款並記3分, 同時, 因為違法停車影響到火車運行或已經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 但直到昨日下午5時30分, 交警部門仍未聯繫上該車主。

【好大一個坑】

男子花130萬買7平方米房子 發現仲介吃差價房主只賣86萬

中青線上消息, 一套7平方米的小房子, 被仲介以130萬元的價格賣給了王先生。 但在王先生與房主簽約時, 他才發現, 這套房子房主原本只賣86萬元。 王先生與房主簽約的時間, 距離仲介與房主“簽下”房子的時間,

僅過去了兩天。

中國青年報·中青線上記者日前從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民二庭獲悉, 針對上述案件, 二審法院維持了一審判決, 要求房產仲介返還購房者王先生房屋差價共計363974元。

合同簽訂後, 王先生依約支付了125萬元房款。 隨後, 仲介方讓王先生與房屋承租權人王女士面對面坐下來簽訂《上海市公有住房承租權轉讓合同》。 與轉讓人王女士碰面後,王先生發現,合同約定的確實轉讓價格僅為86萬元。

這比王先生此前簽訂的定金合同上130萬元的轉讓價格便宜了44萬元。因此,王先生上訴到法院,要求仲介方退還其已經支付的125萬元中的差價39萬元。王先生表示,願意支付原定購房款的2%仲介費2.6萬元,以及26元交易手續費。

“仲介覺得自己付了5萬元定金給賣房人,自己就成為權利人。但我們認為,沒有進行過戶手續的,都不能算。”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長彭程介紹,這是一起典型的仲介方“背靠背”交易從而賺取巨額差價的案子,這一案件的典型性在於,在實際操作中,很多小仲介公司都存在“吃差價”行為,“明明知道有買家對房子有興趣,也能接受高價,(仲介)就先自己把房子付定金‘吃’下來,再高價轉賣。”

彭程告訴記者,實際上一路打官司一直打到中級人民法院的“仲介吃差價”案子很少。一方面,一些大型的、具有專業法務的仲介會在一開始就直接對房產進行過戶,之後再銷售房產,在這種情況下,消費者維權困難;另一方面,很多消費者簽合同時並未注意到上述細節問題,沒有維權意識。

“很多人在自己的心理價位買了房子,並且房子後來價格看漲,也就沒有再考慮打官司。”彭程說。

張末然建議,消費者在買賣二手房過程中,從看房、商談到簽訂合同時,儘量養成錄音、錄影的習慣,以備未來維權之需。

上海國巨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霍子健長期從事房地產交易相關的法律諮詢服務,他告訴記者,除了上述權利主張獲法院支持的案例外,還有很多消費者吃了仲介的虧,且維權困難。

比如,曾有賣房人圖一時方便或省事,與房屋仲介簽訂的並非《居間服務合同》,而是《房屋買賣合同》,且仲介還支付了很小一筆“定金”。但依據洽談內容,雙方實際仍是居間服務關係,賣房人主觀上仍然只是委託仲介介紹買房人,並不是直接賣給仲介。

但仲介卻利用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以房屋所有人的身份將房屋轉賣從而獲得相應差價。因賣房人與仲介簽訂的是《商品房買賣合同》,所以導致從表面看仲介確定已成為房屋所有人,有權自行進行買賣並獲取房款。這個時候,賣房人應當主張仲介並非房屋所有人,即雙方雖簽署的是買賣合同但實際為居間服務關係,但賣房人需要為此充分舉證。

【煲雞湯】

誰的人生會一帆風順,不過是不動聲色地堅強

“人生不會一帆風順”,這句口頭禪常常是我安慰失意朋友的話。當然也時不時拿來開解自己,尤其運氣不好時。

就在上個月,我辛辛苦苦寫出來的12萬字書稿被出版社解約了。原因是出版社相關部門解散,沒有人繼續負責我的出版事宜。本來歡歡喜喜等新書面世,現在變成竹籃打水一場空,喜和悲轉換的速度真是太快。

最近,我公佈了自己懷孕的消息,大家都真誠地祝福我。感動之餘,我卻經受著不同程度的考驗和恐懼。

懷孕四個月在做三維排畸時,被告知小孩心臟不太好。去更大的醫院做複查,結果發現心臟沒事,變成了腎臟有點問題。於是,我在醫生朋友的建議下,做了羊水穿刺的產前診斷。躺在手術床上的我很惶恐,特別擔心手術對肚子裡的寶寶有傷害。

手術完了,接下來是漫長的等待,過程很煎熬。結果出來後,我深深感受到,有驚無險才是人生最大的喜劇。

在應對了以上一連串的失意後,我更加認定:人生不可能總是一帆風順的,你期待的事情常常在曲折中徘徊前進,焦慮和恐懼時不時會向你偷襲。

心態這東西也是物競天擇的。有克服負面情緒的心理素質,才能在漫長的人生裡不懼浮沉,好好活下去。

我們平常所受的教育,有的是在焦慮中生活的教育。

經常有人告訴你,如果考不上好的學校,人生就會沒有選擇;如果超過三十歲嫁不出去,就很難找到物件;如果賺不到很多錢,你的人生就一敗塗地……社會上有多種多樣的成功標準,似乎達不到這些標準,我們的人生就會低人一等。

可是,我們活在這個世上,本來就要接受各種各樣的失敗和不如意的撞擊。正所謂,人生在世,不如意事十常八九。

記得當年大學畢業時,宿舍同學除了我之外,幾個姑娘都找到不錯的工作。而我投了上百份簡歷,也沒找到合適的工作。

後來,我到了一個培訓公司上班,很苦很累,朝九晚十是家常便飯,工資也低。

現在回想那段幽暗的時光,其實也沒什麼大不了的。你吃的苦、被包裹的黑暗時光,是有定期的。有不卑不亢熬下去的勇氣,有不畏挫折的耐性,才最重要。

人的一生會經歷很多的風風雨雨、高高低低,彷徨和焦慮並不會讓挫折減少一分一毫。除了從容面對,別無他法。

曾聽過這樣一句話,人間沒有單純的快樂,快樂總是夾雜著煩惱和憂慮,人間沒有永遠。

是啊,人生哪有那麼多心想事成。我們常常要在逆境裡苦中作樂,這就是人生常態。

但願,我們每個人都能有羅曼•羅蘭所說的英雄主義,在認清生活真相之後依然熱愛生活,在承受壓力和困難時還有一顆赤子之心。

生活也許有時如洪水猛獸一樣可怕,但我們不怕,因為無論它多張牙舞爪,總會有苦盡甘來的一天。

與轉讓人王女士碰面後,王先生發現,合同約定的確實轉讓價格僅為86萬元。

這比王先生此前簽訂的定金合同上130萬元的轉讓價格便宜了44萬元。因此,王先生上訴到法院,要求仲介方退還其已經支付的125萬元中的差價39萬元。王先生表示,願意支付原定購房款的2%仲介費2.6萬元,以及26元交易手續費。

“仲介覺得自己付了5萬元定金給賣房人,自己就成為權利人。但我們認為,沒有進行過戶手續的,都不能算。”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長彭程介紹,這是一起典型的仲介方“背靠背”交易從而賺取巨額差價的案子,這一案件的典型性在於,在實際操作中,很多小仲介公司都存在“吃差價”行為,“明明知道有買家對房子有興趣,也能接受高價,(仲介)就先自己把房子付定金‘吃’下來,再高價轉賣。”

彭程告訴記者,實際上一路打官司一直打到中級人民法院的“仲介吃差價”案子很少。一方面,一些大型的、具有專業法務的仲介會在一開始就直接對房產進行過戶,之後再銷售房產,在這種情況下,消費者維權困難;另一方面,很多消費者簽合同時並未注意到上述細節問題,沒有維權意識。

“很多人在自己的心理價位買了房子,並且房子後來價格看漲,也就沒有再考慮打官司。”彭程說。

張末然建議,消費者在買賣二手房過程中,從看房、商談到簽訂合同時,儘量養成錄音、錄影的習慣,以備未來維權之需。

上海國巨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霍子健長期從事房地產交易相關的法律諮詢服務,他告訴記者,除了上述權利主張獲法院支持的案例外,還有很多消費者吃了仲介的虧,且維權困難。

比如,曾有賣房人圖一時方便或省事,與房屋仲介簽訂的並非《居間服務合同》,而是《房屋買賣合同》,且仲介還支付了很小一筆“定金”。但依據洽談內容,雙方實際仍是居間服務關係,賣房人主觀上仍然只是委託仲介介紹買房人,並不是直接賣給仲介。

但仲介卻利用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以房屋所有人的身份將房屋轉賣從而獲得相應差價。因賣房人與仲介簽訂的是《商品房買賣合同》,所以導致從表面看仲介確定已成為房屋所有人,有權自行進行買賣並獲取房款。這個時候,賣房人應當主張仲介並非房屋所有人,即雙方雖簽署的是買賣合同但實際為居間服務關係,但賣房人需要為此充分舉證。

【煲雞湯】

誰的人生會一帆風順,不過是不動聲色地堅強

“人生不會一帆風順”,這句口頭禪常常是我安慰失意朋友的話。當然也時不時拿來開解自己,尤其運氣不好時。

就在上個月,我辛辛苦苦寫出來的12萬字書稿被出版社解約了。原因是出版社相關部門解散,沒有人繼續負責我的出版事宜。本來歡歡喜喜等新書面世,現在變成竹籃打水一場空,喜和悲轉換的速度真是太快。

最近,我公佈了自己懷孕的消息,大家都真誠地祝福我。感動之餘,我卻經受著不同程度的考驗和恐懼。

懷孕四個月在做三維排畸時,被告知小孩心臟不太好。去更大的醫院做複查,結果發現心臟沒事,變成了腎臟有點問題。於是,我在醫生朋友的建議下,做了羊水穿刺的產前診斷。躺在手術床上的我很惶恐,特別擔心手術對肚子裡的寶寶有傷害。

手術完了,接下來是漫長的等待,過程很煎熬。結果出來後,我深深感受到,有驚無險才是人生最大的喜劇。

在應對了以上一連串的失意後,我更加認定:人生不可能總是一帆風順的,你期待的事情常常在曲折中徘徊前進,焦慮和恐懼時不時會向你偷襲。

心態這東西也是物競天擇的。有克服負面情緒的心理素質,才能在漫長的人生裡不懼浮沉,好好活下去。

我們平常所受的教育,有的是在焦慮中生活的教育。

經常有人告訴你,如果考不上好的學校,人生就會沒有選擇;如果超過三十歲嫁不出去,就很難找到物件;如果賺不到很多錢,你的人生就一敗塗地……社會上有多種多樣的成功標準,似乎達不到這些標準,我們的人生就會低人一等。

可是,我們活在這個世上,本來就要接受各種各樣的失敗和不如意的撞擊。正所謂,人生在世,不如意事十常八九。

記得當年大學畢業時,宿舍同學除了我之外,幾個姑娘都找到不錯的工作。而我投了上百份簡歷,也沒找到合適的工作。

後來,我到了一個培訓公司上班,很苦很累,朝九晚十是家常便飯,工資也低。

現在回想那段幽暗的時光,其實也沒什麼大不了的。你吃的苦、被包裹的黑暗時光,是有定期的。有不卑不亢熬下去的勇氣,有不畏挫折的耐性,才最重要。

人的一生會經歷很多的風風雨雨、高高低低,彷徨和焦慮並不會讓挫折減少一分一毫。除了從容面對,別無他法。

曾聽過這樣一句話,人間沒有單純的快樂,快樂總是夾雜著煩惱和憂慮,人間沒有永遠。

是啊,人生哪有那麼多心想事成。我們常常要在逆境裡苦中作樂,這就是人生常態。

但願,我們每個人都能有羅曼•羅蘭所說的英雄主義,在認清生活真相之後依然熱愛生活,在承受壓力和困難時還有一顆赤子之心。

生活也許有時如洪水猛獸一樣可怕,但我們不怕,因為無論它多張牙舞爪,總會有苦盡甘來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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