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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余慶廉潔箴言》第三期: 鐘佳怡《我以不貪為寶》

《余慶廉潔箴言》是縣紀委、監委聯合縣外宣中心、縣廣播電視臺全新打造的微廣播欄目, 也是余慶縣紀委、監委加強廉政文化教育、傳播正能量的一個新探索。

節目通過選擇各行各業的普通人朗讀廉潔小故事、詩歌、散文等內容, 讓聽眾在短短幾分鐘的時間內傾聽“廉音”、感悟人生, 達到潛移默化的教育作用, 在全縣營造崇尚廉潔的良好氛圍。

該節目每週一在今日余慶、清廉余慶微信公眾號和余慶廣播電臺進行更新。

第三期《我以不貪為寶》

朗讀者: 鐘佳怡(余慶縣實驗中學八年級八班學生)

我以不貪為寶

春秋時期, 宋國有一個人上山採石時, 采到一塊寶玉, 他擔心別人會來搶, 想拿出去賣, 又怕被商人占了便宜。 想來想去, 他決定把這塊寶玉送給京城裡的大官。

於是, 他帶著寶玉, 來到京城掌管工程的大官子罕府中, 獻上寶玉。 子罕覺得很奇怪, 便問道“我和你素不相識, 你為什麼要獻寶玉給我?我可從來不收別人任何禮物的。 ”那人以為子罕懷疑這是一塊假玉, 就答道“這塊玉我請玉匠看過, 確實是一塊真玉, 價值連城, 所以我才送給你的。 ”子罕說“我把不貪的品格當作珍寶, 你把這塊玉石當作珍寶, 如果你把玉給了我, 我們倆人都喪失了珍寶, 不如你我還是各自保存自己的珍寶吧!”那人跪下懇求道“我們小百姓, 拿著這樣珍貴的東西,

是不敢出門的, 我把它獻給你, 是為了免於禍患。 ”子罕就讓那人暫時留下, 請玉匠把那塊寶玉雕琢加工好, 然後幫他把玉賣掉, 把所得的錢全部交給那人, 並派人送他回家。

這個故事見於《左傳·襄公十五年》。 後來, 人們就用“不貪為寶”這句成語來形容清正廉潔的高尚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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