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慶廉潔箴言》是縣紀委、監委聯合縣外宣中心、縣廣播電視臺全新打造的微廣播欄目, 也是余慶縣紀委、監委加強廉政文化教育、傳播正能量的一個新探索。
節目通過選擇各行各業的普通人朗讀廉潔小故事、詩歌、散文等內容, 讓聽眾在短短幾分鐘的時間內傾聽“廉音”、感悟人生, 達到潛移默化的教育作用, 在全縣營造崇尚廉潔的良好氛圍。
該節目每週一在今日余慶、清廉余慶微信公眾號和余慶廣播電臺進行更新。
第三期《我以不貪為寶》
朗讀者: 鐘佳怡(余慶縣實驗中學八年級八班學生)
我以不貪為寶
春秋時期, 宋國有一個人上山採石時, 采到一塊寶玉, 他擔心別人會來搶, 想拿出去賣, 又怕被商人占了便宜。 想來想去, 他決定把這塊寶玉送給京城裡的大官。
於是, 他帶著寶玉, 來到京城掌管工程的大官子罕府中, 獻上寶玉。 子罕覺得很奇怪, 便問道“我和你素不相識, 你為什麼要獻寶玉給我?我可從來不收別人任何禮物的。 ”那人以為子罕懷疑這是一塊假玉, 就答道“這塊玉我請玉匠看過, 確實是一塊真玉, 價值連城, 所以我才送給你的。 ”子罕說“我把不貪的品格當作珍寶, 你把這塊玉石當作珍寶, 如果你把玉給了我, 我們倆人都喪失了珍寶, 不如你我還是各自保存自己的珍寶吧!”那人跪下懇求道“我們小百姓, 拿著這樣珍貴的東西,
這個故事見於《左傳·襄公十五年》。 後來, 人們就用“不貪為寶”這句成語來形容清正廉潔的高尚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