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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定九龍溝溫泉酒店場地落空,酒店稱由經理承擔違約責任,法院這樣處理

趙蘭幾乎要記不清是第幾次被酒店告知“此事與我無關”了。

此前, 在崇州九龍溝景區的這家溫泉酒店, 她預定的多間客房和會議室被其他人使用, 酒店讓她找當初接待她的經理黃瑜。 經理先是承諾賠錢, 後來卻稱自己被酒店開除, 並不再接聽電話。

無奈之下, 2018年1月, 趙蘭將酒店告上法庭, 並在庭審中撤回對酒店的起訴, 追加黃瑜為被告。

預定了15間客房

入住前2天卻被告知已被別人使用

2017年4月27日, 因一個月後要組織會議, 趙蘭(化名)向位於崇州九龍溝風景區的一家溫泉酒店預定客房15間, 並指定了會議室一間,

預定午餐、晚餐各3桌。

收到定金後, 黃瑜向趙蘭表示“有董事長親自守著場地, 會做到讓你滿意”。

然而, 2017年5月, 會議開始前2天, 趙蘭和策劃公司進場進行場佈置時, 卻被酒店另一名客戶經理牛潮(化名)告知, 之前預定的會議場地已讓另外團隊使用了。

趙蘭忙拿出之前的預定單, 但客戶經理牛潮對之前預定矢口否認, 並表示被告黃瑜雖是酒店客戶經理, 但應該由其個人承擔責任, 和酒店無關。

趙蘭找到黃瑜, 這時, 她才承認之前預定的場地已無法按期提供給趙蘭使用, 並寫了一張欠條, 承諾在一個月之內將違約金1萬元打入趙蘭帳戶。

酒店稱與其無關

經理遭開除並賠償違約金

迫于無奈, 趙蘭向另外一家酒店預定了場地。

趙蘭稱, 由於時間緊, 相比原來的酒店, 額外多支付了現金1.76萬元。

此後, 趙蘭先後8次在微信上和黃瑜溝通違約賠償費事宜, 每一次, 對方都表示“馬上打款, 已經報到財務部門了”, 但後來卻均沒有兌現承諾補償款金額。

2017年8月29號, 黃瑜表示, 她已經因為此事已被酒店開除。 後來黃瑜一直不接聽電話, 失去聯繫, 不知所蹤。

由於找不到黃瑜, 趙蘭多次到酒店協商此事, 但酒店每次都答覆和其無關, 應由黃瑜個人承擔。 2018年1月, 趙蘭無奈之下將酒店告上法庭。 審理中, 原告趙蘭撤回對被告酒店的起訴, 追加酒店前經理黃瑜為被告, 請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合同違約金1萬元和損失費1.76萬元。

本案審理過程中, 經崇州法院主持調解, 當事人自願達成如下協定,

黃瑜在2018年9月30日前給付原告1萬元, 原告自願放棄追索損失費及其他訴訟請求。

開展環保旅遊審判

法院設立旅遊法庭巡迴審判點

趙蘭和黃瑜的糾紛, 是崇州法院2018年新近受理的一起旅遊景區內的服務合同糾紛。 據瞭解, 在罨畫池、元通古鎮、榿木河濕地、羊馬濕地、文井江、雞冠山等崇州的旅遊景區目前均設立了旅遊法庭巡迴審判點。

4月17日在崇州召開的省人大視察環保旅遊法庭工作座談會上, 崇州法院院長張靜還介紹, 他們認真謀劃環保旅遊審判工作, 成立了環境資源審判庭和旅遊法庭。

2017年以來, 崇州法院共審結涉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民事案件110件, 2017年共受理涉及旅遊返還原物、侵權、服務、租賃案件10件。

“審判人員還主動對接有關部門, 使得執法部門監督被告人對被破壞的林區和土地進行樹苗補種和土地回填, 共計補種樹木1680株, 回填土地11余萬立方米, 取得了懲罰犯罪與生態修復的雙重效果。 ”張靜介紹。

成都商報用戶端記者 祝浩傑

編輯 敬玲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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