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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浦江兩岸地區公共空間建設設計導則》日前發佈

據《勞動報》報導, 記者從市住建委獲悉, 《黃浦江兩岸地區公共空間建設設計導則》日前發佈。 該導則為楊浦大橋到徐浦大橋的黃浦江兩岸45公里岸線公共空間, 制定了統一的建設技術指標, 其中關於跑步道、停車空間的設計規範受到了廣泛的關注。

黃浦江兩岸公共空間將建設連續、貫通、安全、人性化的濱江慢行系統, 提供漫步道、跑步道、騎行道等慢行通道, 那麼這些跑步道、騎行道該如何設置?導則明確, 跑步道應以跑步、競走、健身等為主要功能。 跑步道寬度宜為3-4.5m, 不應小於2m。 條件允許的地區, 設計考慮作為臨時賽事跑道的,

寬度不應小於6m, 最大縱坡不應大於8%。

騎行道應以自行車休閒活動為主要功能。 設置在濱江綠帶內的騎行道禁止助動車駛入, 限制競速類活動, 雙向設置時寬度不宜小於4m, 單向設置時不宜小於2.5m。 單獨設置的騎行道設計速度不宜大於20km/h, 與跑步道合併設置時不宜大於15km/h。 騎行道縱坡不宜大於3%, 同時騎行道出入口處應加設禁止助動車的警示標誌、物理隔離樁、閘機等設施。 禁止騎行道與漫步道合併;跑步道和騎行道合併設置時, 作物理隔離。

此外, 導則還明確要因地制宜設置停車設施, 提升停車便捷性。 不過對於機動車停車位的設置做出了規定。 明確應結合上位規劃和相關規範設置機動車停車位元。

優先鼓勵利用腹地地塊的配建停車場(庫), 確需設置專用公共停車場(庫)的, 宜採用地下或半地下形式, 不宜設置地面停車。

自行車停放設施宜結合公共綠地、公共建築和交通樞紐的出入口, 充分利用設施帶、綠化帶或建築前區佈置, 同時應考慮共用自行車的停放。 自行車停車場應有清晰、明確的標識和固定車架, 引導騎車者正確停放, 減少亂停亂放對行人和機動車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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